共享機車違停無照多 北市交通局:設嚴格規定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14日電)台北市交通局今天至市議會專案報告,議員發現共享機車酒駕、無照駕駛及違停多。交通局表示,已設嚴格規定,會持續找業者協調,並協助建立查核會員駕照有效性機制。

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上午召開會議,交通局長陳學台等人列席,針對共享運具現況專案報告。

陳學台表示,北市共享運具營運家數,汽車1家、機車3家,市府已公布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管理辦法、裁罰基準。

陳學台說,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統計1月至7月,共享汽車違規件數最多是超速、違規停車,機車是違停、酒駕及無照駕駛,其中機車酒駕90件、無駕144件;汽車酒駕2件、無照12件。

他表示,針對違規停車及久占車位,規範車輛同一格停放超過3天,查證屬實就罰;同路段不可停放超過3輛或總數超過6輛,會通知業者4小時內移置車輛,未完成就罰業者。

陳學台說,已要求業者落實會員管理機制,包含建立會員違規記點制度,會員累積違停3次停權一個月,若酒駕、無照或借他人使用,屬重大違規就永久停權。為防無照等違規狀況,會與交通部協調,協助業者建立查核有效駕照機制。

國民黨籍議員李明賢、徐弘庭認為共享機車違停、酒駕及無照狀況嚴重,常接獲民眾反映,共享機車都隨意違停,要求加強懲處制度及透過業者APP審查駕駛人有無酒駕、無照駕駛。

陳學台回應,會找業者協調;交通局技正鄭麗淑事後接受聯訪說,依自治條例等規定,若業者未處理共享運具違停、久占車位,可處新台幣75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編輯:方沛清)1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