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變「獎助生」 青年勞團批教育部 替校方避僱主責任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高教工會青年行動委員會、台大工會等青年勞團昨(24)天召開記者會表示,多年來爭取「學生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盼大學校園中多數沒有被校方投保勞健保的學生勞工,都能獲得基本勞權保障。連總統蔡英文都曾在選前的「青年好政」政見承諾,當選執政後會將學生兼任助理納入適用《勞基法》。

但勞團檢驗蔡英文執政週年後發現,不但承諾完全跳票,還維持國民黨執政時期的政策「完全沒變」,將學生兼任助理分為「學習型助理」及「勞僱型助理」,聲稱前者不是勞工身分。教育部更在5/18修正過往的原則辦法為《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下稱《獎助生原則》),直接將「學習型助理」改為「獎助生」,恐以領取獎助學金為名讓學生執行相應的職務,讓大學校方可規避雇主應負擔的責任。

「政府不該把學生勞動者的勞動事實,掩蓋成學習關係。」青年勞團呼籲,《獎助生原則》換湯不換藥,無法保障學生勞動者,要求民進黨政府應落實選前承諾,教育部應廢止《獎助生原則》。(全文詳見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