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師不納勞基法 校長贊同 高教工會不滿

大專校院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政策轉彎,教育部將改以修正「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方式,給予兼任教師相關保障,許多大學校長對此表示認同,但期盼在制訂相關細節時,能與各校溝通、討論。長期為兼任教師爭取權益的高教工會則大表不滿,認為教育部是在開倒車。

根據教育部統計,全國目前約有4萬6千名大專校院兼任教師,其中有1萬3千多人沒有本職,平時以在各校兼課為主要工作。教育部考量這群老師屬於兼任教師的弱勢族群,既不適用教師相關法規,也沒有勞基法的保障,因此,在與勞動部的討論下,由勞動部在去年預告「大專校院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草案,但後續卻引發部分大學因擔心增加人事成本,因而計畫大量不續聘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引發外界關注。

◎考量4大因素 政策轉彎

教育部長潘文忠27日在立法院進行專案報告時表示,由於預告草案公布後,各界反映意見眾多,後來考量4大因素,包括兼任教師聘約性質、不適任教師處理方式、特休假代課,及鐘點費支給與基本工資之間的問題,才決定研擬將未具本職兼任教師的權益,改在「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中訂定。潘文忠:『(原音)因為兼任老師的屬性,基本上應該是要搭配學校的課程規劃、學生選修課程的需要,如果納入勞基法,直接在這上面適用,就可能是以不定期契約的方式,也就是兼任老師就可能變成是常態性必須要聘任的老師,這可能會限縮學校課程的規劃,還有學生受教選課的空間。』

潘文忠指出,有關兼任教師請假、鐘點費、按月發薪、寒暑假勞健保不中斷等各項保障,未來將一體適用,並將請學校依據勞工退休金條例等規範,為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提繳退休金,給予退休保障。教育部預計在1個月後,向外界說明具體的修法內容,讓相關保障能如期在今年8月上路。

◎校長認同 盼細節與大學溝通

對此,私立大學校院協進會理事長李天任指出,畢竟教師的工作內容和一般的勞動服務有所不同,教育部這樣的調整將有助於學校正常營運。李天任:『(原音)他既然不是專任的,他的課程就是有可能有變動的,所以用勞基法來規範,會讓學校的經營產生不必要的困擾,那如果可以修正教師法,讓他們適用在教師法,一樣有受到相當程度的保障,讓學校也有一個運作的空間,這是一個很好的事情。』

李天任提到,教育部如果能在1個月後,將相關聘任辦法修正完成,就能讓各大學後續在聘任新學年度兼任教師時有所依循。不過,有關兼任教師退休保障的部分,教育部應再與各大學討論細節。李天任:『(原音)如果說他不具本職,他的勞退什麼要放在兼任的學校裡面,這確實是比較麻煩的一種處理方式,主要是退休保障跟聘任的問題,我想大家可能要談一些細節,看看修法的方向是什麼,我想教育部會跟學校在做一些溝通跟商量吧。』

國立台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表示,這樣的政策轉變,相信大部分的學校都會贊成,但他建議教育部不用急著制訂規定,還是應該先跟各大學溝通。張瑞雄:『(原音)應該多多聽聽所有各大學的意見,因為這個訂下去的話,萬一有很多窒礙難行的地方,就很麻煩,應該多多先溝通一下,不要急著說現在因為兼任老師納入勞基法的問題造成很多學校少聘兼任老師,急著來修改這些辦法。』

◎高教工會批開倒車 教師保障不明確

相較於大學校長能卸下心中焦慮,致力為兼任教師爭取權益的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則是對政策的轉彎感到極度不滿。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表示,這是個「大倒退」的政策。陳書涵:『(原音)現在教育部宣稱要研擬的這個聘任辦法,它其實並不是法律,它只是教育部頒布的一個行政命令,所以它的法律位階其實是遠低於勞動基準法,既然只是個行政命令,其實就是教育部任何時刻想要做變動,它是不用經過任何的修法過程的,那在這種情況之下,我覺得其實這對兼任教師的保障是很不明確的。』

陳書涵指出,即使將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教師的契約聘任還是能因應學校的課程設計,而有所調整,並非全然沒有彈性可言。陳書涵:『(原音)即便是按照勞基法,適用勞基法之後,如果這個課程原本設定上就只是一個短期的課程,只是一學期或者一學年的課程,那按照勞基法,學校本來就可以跟兼任教師締結一個所謂的定期契約,只要它是合法的締結這個定期契約,原則上契約期滿,原本就是可以不續聘這個兼任教師,所以即便在適用勞基法之後,不論是在維持課程的彈性,或是日後有什麼課程怎樣的調動,或者是因為學生人數減少,而有進行縮編,其實按照勞基法,也都有既定的條文可以來做適合的處理。』

高教工會規劃將採取進一步的抗議行動,相關爭論預期將持續延燒,教育部則表示,未具本職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的草案,宜獲得各界共識後,再研議續辦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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