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顧人道與防疫 內政部供外配、伴侶來台必要協處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9日電)內政部今天說,無論在國內外完成結婚登記的外籍配偶,或已論及婚嫁的伴侶,疫情期間都特別衡量、提供必要協處,110年已許可中港澳配偶1509人入境、也專案協處79名有結婚需求者來台。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因應民眾的配偶返台團聚需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在110年9月13日開放未持有居留證的外籍配偶(含中港澳)入境團聚。

內政部說,如果台灣民眾在國外與配偶完成結婚登記,可持憑相關結婚證明文件及無犯罪紀錄證明,向中華民國駐外館處申請停留簽證入境,入境後向戶政事務所完成婚姻登記,再持憑戶籍謄本等文件,向外交部辦理居留簽證;中港澳人士則向內政部移民署辦理入境許可。

內政部表示,從110年9月13日至今,移民署已許可大陸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團聚入境1124人、港澳配偶385人,合計1509人;另與台灣民眾論及婚嫁的伴侶,有來台結婚需求者,也已專案協處79人。

內政部說,無論在國內外完成結婚登記的外籍配偶,或已論及婚嫁的伴侶,政府理解民眾團聚需求,疫情期間都予以特別衡量,提供必要協處。

內政部指出,在處理個案中,有民眾與香港女友在澳洲打工遊學認識,已交往7年論及婚嫁,因疫情分隔兩地,經專案協處,終能來台團聚結婚,感受到政府兼顧人道與防疫的用心,也對政府表示感謝。(編輯:翟思嘉)111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