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吃喝不想踩雷 食品消費紅綠燈助釐清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4日電)出國吃喝、買土產怕踩地雷,看網路評論外,專家建議可查詢食藥署「食品消費紅綠燈」,每天從13個國家(地區)、共14個網站蒐集各國食品回收警訊;在當地則要小心糞便等污染地雷。
出國享受美食、購買土產通常是必備行程之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中,邀請中國文化大學觀光事業學系副教授魏玉萍提醒注意事項,避免禍從口入。
魏玉萍表示,很多人都會透過網路搜集必吃清單,但有3大污染源地雷要小心,包括物理性如糞便、化學性如農藥、生物性如微生物;另外還有一些食品可能標示不符,比方過敏原標示等,民眾務必睜大眼睛。
對於買伴手禮回台分享,魏玉萍表示,要留意當地食品安全相關資訊,這點可查詢食藥署「食品消費紅綠燈」,如有公告的品項,可連結回原食品回收警訊網站,並檢視是否買到同品項、同批號或同效期產品,也要留意食品標示資訊及保存方式,像是過敏原、保存期限等,並避免購買生鮮農產品或含肉製品。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蕭惠文簡報指出,「食品消費紅綠燈」每天主動蒐集美國、英國、加拿大、日本、紐西蘭、澳洲、香港、愛爾蘭、新加坡、法國、比利時、西班牙及南韓共13個國家或地區,以及接收歐盟食品和飼料快速預警(RASFF)通報國際食品回收警訊。
自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食藥署已監控6070則國際食品回收警訊,包括綠燈6011則、黃燈57則及紅燈2則。綠燈為「產品未進入我國市場,或危害人體健康的可能性極微」,黃燈為「產品有輸入並進入我國市場流通,對人體無立即性危害或有危害疑慮,須進一步調查並改善」,紅燈則為「該產品已在國內市場流通,且對人體有立即或重大危害」。
食藥署提醒,國外採購回國的食品,除有限量規定外,攜帶回國的食品僅能供個人自行食用,不得在國內販售,違者可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14款處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包含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單位為限;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舉例,中秋節前後,有些民眾會從國外購入含有豬肉的月餅,若剛好從非洲豬瘟疫區返國,則同時違反食安法與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會以較重罰則開罰。
財政部關務署提醒,對來自疫區入境旅客手提及託運行李實施100% X光檢查,請民眾勿心存僥倖,以攜帶來自非洲豬瘟疫區豬肉及其製品為例,初次查獲即處20萬元罰鍰。(編輯:張雅淨)11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