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後世人就淡忘那些惡行了嗎?這位史丹福大學性侵犯被寫進刑法教科書

美國加州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至今逾一年,因性侵酒醉女子被活逮、卻在法官同情下只坐牢3個月就獲釋的大一學生透納,近日再度登上新聞版面。華盛頓州立大學一名眼尖女學生發現,透納被該校刑法教材列為「性侵犯」,女學生將教科書內容po網後引來大批網友叫好,也讓這起幾被淡忘的性犯罪爭議再次浮上檯面。

今年9月7日,美國大學生舒曼(Hannah Kendall Shuman)正在寫她的刑法課作業,突然瞥見課本上有一個眼熟的男子:布洛克‧透納(Brock Turner)。透納的頭像去年佔據媒體很長一段時間,也難怪舒曼一眼認出他。

2015年1月,就讀加州名校史丹福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一年級的透納,在路邊性侵一名酒醉女子時被當場抓住,法官確認他犯下3項性侵重罪,卻以「擔心影響他的前途」為由,把至少2年的有期徒刑減至6個月,最後透納僅坐牢3個月就因表現良好而假釋出獄,不只社會大眾譁然,連許多法界人士也批評判刑過輕。

舒曼發現,她的課本《刑法導論:體系、多元性與變遷》在「性侵罪」(rape)定義旁附上透納的大頭照,課文解說:「近期知名的性侵犯:史丹福大學生透納為現行犯,獲判3項聯邦重罪──意圖性侵並攻擊酒醉之女性、以異物性侵酒醉之人士、以異物性侵無意識之人士。」

《刑法導論:體系、多元性與變遷》書影。(翻攝Amazon)
《刑法導論:體系、多元性與變遷》書影。(翻攝Amazon)

《刑法導論:體系、多元性與變遷》書影。(翻攝Amazon)

舒曼拍下這一頁內容並分享至臉書,並下了個評語:「他也許能擺脫牢獄生活,但在我的犯罪學課本上,透納的行為符合『性侵』定義,而且會一直流傳下去。」

舒曼的貼文受到網友熱烈轉發,目前已經獲得超過6萬個「讚」和超過10萬次分享,超過4400則留言湧入,多數網友深表贊同,認為這是透納應得的結果。

就讀華盛頓州立大學(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的舒曼受訪時說:「美國人好像打算就此遺忘這個人,我很高興他的名字重新被提起。」

美國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被告Brock Turner(美聯社)
美國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被告Brock Turner(美聯社)

美國史丹福大學性侵案被告Brock Turner(美聯社)

不過,也有人認為這一項教材恐有不妥,《石板》雜誌(Slate)一名專欄作家評論認為,透納一案當時激起的法律爭議頗為複雜,僅以一小塊篇幅討論太過草率。

作家考特魯琪(Christina Cauterucci)指出,該書以「性侵犯」(rapist)稱呼透納並不妥當,因為在加州刑法定義裡,只有「暴力強制性交」(forcible sexual intercourse)符合「性侵罪」(rape)定義。換句話說,受害者必須「表達反抗」,導致犯人「使用強制力」,而且犯人「以性器插入」受害者,才能算是犯下性侵罪行。

考特魯琪分析,美國各州法律不同,儘管透納的犯行符合聯邦調查局(FBI)定義裡的性侵罪,卻不符合加州法律,受害者當時因為醉倒而失去意識,自然沒有「表達反抗」之能力,而且透納被路人撞見時是以手指性侵,還未以性器插入,因此只能用「以異物性侵」罪名起訴他。

作者強調,她並不是要幫助透納脫罪,相反地,作者認為此案值得比一張照片更細緻的討論。

考特魯琪指出,這本教材僅將透納標記為「性侵犯」,下方的討論問題,也僅是粗糙地寫道:「有些人對這麼短的刑期感到震驚,但另一些了解刑法如何處理性犯罪的人,則對於本案被告遭判有罪、還入監服刑感到驚訝,你怎麼想呢?」

考特魯琪認為,透納一案激起各界廣泛討論的不是性侵本身,更包括了法律對性侵的嚴格定義與判刑鬆散、審理法官的看法是否隱含歧視、受害者寫給透納的震撼人心的公開信、性犯罪者終身登記制的適用對象等等,公眾因此更了解性侵案件的複雜特性,這些才是應該寫入一本刑事犯罪的教科書,讓未來可能是執法人員的學生腦力激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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