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屍凶嫌怕退學求交保 法院不准另裁定延押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永和河濱公園殺人分屍案主嫌孫武生主張就讀研究所休學期限將屆滿,如不復學恐遭退學等為由聲請具保停押,但遭駁回確定。高院另審酌他26日羈押期屆滿,裁定27日起延押2個月。

擁有美國、以色列雙重國籍的孫武生(Mayer Oren Shlomo)主張,本案相關證物均已存於卷證,他具保並無滅證之虞,同案被告班特(Bent Ewart Odane)曾有暴力衝突紀錄,被告何傑生(Hobbie Jason Eugene)來台前,曾服役於美國陸軍特種部隊,他不可能對班特、何傑生報復滅證,且他深愛年幼獨子及同居人,絕無拋家棄子逃亡的可能。

孫武生主張,他原在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所就讀,休學期限將屆滿,如不能復學,恐遭退學,受教權將受影響,請求以重保、並附加限制出海、限制住居等方式,停止羈押。

台灣高等法院裁定駁回,孫武生提起抗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抗告而確定。

高院日前審酌在押被告孫武生及班特的羈押期期於26日屆滿,2人仍有羈押必要,裁定27日起延押2個月。

全案緣於,加拿大籍男子顏柏萊(Ramgahan Sanjay Ryan)於民國107年8月在新北巿永和河濱公園遭殺害分屍,遺體被支解棄置新店溪內;主嫌孫武生及班特被控殺人、毀棄屍體,被告何傑生與台灣男子吳宣幫忙買武器、把風或施放煙火通報,被控幫助殺人罪。

一審的新北地方法院於2月中旬宣判,認定孫武生等4名被告私下經營販毒事業,107年7月孫武生懷疑顏柏萊擔任警方線民,決定予以殺害,判孫武生犯殺人和毀棄屍體罪,分處無期徒刑與3年6月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班特犯殺人罪和毀棄屍體罪,各處11年10月和2年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6月。

幫忙運送衣物、分屍及滅證工具的何傑生與幫忙把風的吳宣,因幫助犯傷害罪各處1年6月和6月刑期;另外,4人因販毒涉洗錢部分均獲判無罪。案經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日前審案法官重回永和河濱公園現場勘驗,提訊孫武生及班特,並傳喚何傑生、吳宣到場,釐清疑點。(編輯:方沛清)109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