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解決美國舉債上限危機的終極武器 是第14憲法修正案嗎?

美國財長警告6月1日可能耗盡現金,美國債務上限無法調高導致的危機,只剩10天不到可以解決。一些觀察家呼籲拜登政府直接引用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的內容,逕行舉債,但此舉也將招致前所未見的法律戰。

所以,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是什麼?

第14修正案在1868年通過,當初旨在解決美國南北戰爭內戰結束後的重建與民權問題。其中的第四條款規定:「美利堅合眾國的公共債務有效性……不得遭受質疑。」

這個條款是為了不讓南方各州質疑北方各州所支持的聯邦政府發債的情況重演,因此訂定。但是在後來的美國政府舉債爭議中,一些學者指出美國總統可以引用這個條款,在未經國會同意之下增加舉債,以保護美國公債的有效性。

康乃爾大學法學教授杜爾夫(Michael Dorf)就抱持這個觀點,他說,「最不違反憲法的方式」,就是拜登親自行動以保護美國債務的誠信,「這就表示要借更多的錢」,即跳過國會所同意的舉債上限。

但是,這個條款過去從未被引用過,一旦使用,必定陷入漫長的法律訴訟戰,許多法律專家也不認為美國總統可以這樣引用這個條款。

如果引用了,誰來控告政府?

目前並不清楚會是誰提出訴訟。提出訴訟的人必須符合「當事人適格性」(standing),也就是必須證明他因為政府這項行動遭到侵害。普通的個人很難取得這項適格性。

美國最高法院在1997年的判例表示,單獨的國會議員也不能提出這種訴訟。但是,美國國會可能通過決議,指出國會權益遭到侵害,則以美國國會整體的名義應可以提出訴訟。

這種訴訟有先例嗎?

關於美國政府公債,最高法院過去僅有過一次判例,是在1935年美國總統羅斯福宣布美元脫離金本位制度時,遭到一名債券持有人控告。當時,美最高法院裁定,這名債券持有人沒有適格性可以提出訴訟。

至於如果有人取得訴訟適格性之後,情勢會如何演變,就是全新的法律挑戰,情景並不明朗。

美國白宮想動用憲法第14修正案嗎?

上一次發生債務上限危機發生在民主黨籍的總統歐巴馬任內,時間是2011與2013年,當時民主黨大老,包括前總統柯林頓在內,就呼籲歐巴馬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解決僵局。不過,當時歐巴馬認為沒有充足的法律理由可以去引用這個條款。

現在,美國總統拜登21日表示,他認為白宮可以引用這個條款,但是他認為漫長的法律過程,不能解決目前緊迫的問題。美國財長葉倫21日受訪時也表達相同看法,認為引用這個條款緩不濟急,無法趕在6月1日的大限前解決問題。

如果引用這個條款解決美債危機,市場會有什麼反應?

在債務上限無法調高的情況下,美國政府將面臨沒有現金可以償付到期債務的狀況,引發倒債。美國政府公債倒債會引發極度嚴重的全球金融系統危機,所以引用憲法第14修正案去緊急避免這個倒債災難,對市場應是正面效果。

但是,基於引用這個條款可能引發的漫長、不確定法律訴訟,投資人依舊可能恐慌,一樣導致嚴重的金融危機。市場利率將會猛烈上揚,投資人要求更多擔保,全球經濟將面臨極度緊縮、猛然下墜的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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