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激戰3次…正妹喊告:毀掉第一次!法官見她「表情愉悅」阿兵哥無罪

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職軍打手遊認識女網友,雙方約過夜發生關係,事後男方挨告,法官勘驗證據判他無罪。(示意圖/pixabay)
職軍打手遊認識女網友,雙方約過夜發生關係,事後男方挨告,法官勘驗證據判他無罪。(示意圖/pixabay)

▲職軍打手遊認識女網友,雙方約過夜發生關係,事後男方挨告,法官勘驗證據判他無罪。(示意圖/pixabay)

台北男子阿國(化名)是職業軍人去年透過手遊,認識國立大學畢業的24歲女網友阿花(化名);兩人約旅館打遊戲過夜,過程中,發生3次性關係;事後女方反悔,提告強制性交;阿國辯稱女方沒有拒絕,性愛過程還配合換姿勢。法官勘驗,雙方在戶外活動的監視器畫面,表情愉悅,不時有呵護舉動。且反應與強制性交受害人有異,認罪證不足,判阿國無罪。

判決指出,職軍阿國(化名)2023年7月8日,透過網路遊戲「王者榮耀」認識國立大學畢業的24歲女網友阿花(化名),兩人約碰面,並在旅館打遊戲過夜,過程中,雙方發生3度性關係,未料,事後女方反悔,憤而提告強制性交。

阿國坦承,雙方投宿旅館並發生性關係,但否認強制性交,還說,性行為過程中阿花都沒表示拒絕,還配合換姿勢,隔天還一起打遊戲、吃飯,互動自然。

阿花指控,雙方約在旅館打遊戲時,表明家庭不允許有婚前有性行為,她也不想要在婚前有性行為,但對方卻要求要用碰他身體和生殖器;還說,是第一次發生性行為,他就這樣毀了,當下覺得被誘導跟欺騙,沒有想要跟他發生的。

當時阿花問,彼此關係是什麼?阿國回說,也可以試試看是男女朋友關係;女方則覺得回答很敷衍;不過兩人完事後,還一起去吃早餐,又到超商打遊戲及吃中餐,直到下午才送她去坐捷運。

審理期間,勘驗雙方在外互動的監視器畫面,兩人表情愉悅,時而牽手,過馬路、經過工地時,不時有呵護舉動。

此外,法官認為,阿花是國立大學畢業,24歲具有對事理判斷能力,沒精神疾病,很難想像發生性行為後,4、5個小時只因阿國富幽默感或能言善道,就能卸除心中害怕立即轉換為情侶戀愛模式,與一般強制性交案互動迥異。

綜合相關證據,法官無從認定阿國有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阿花意願方法,達到為強制性交行為,且無補強證據足以擔保證詞可信度,難認構成犯罪,因此諭知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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