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審通過!北市「繩索作業」未通報要罰 最高可罰3萬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審查「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暨繩索作業通報自治條例」。(摘自台北市議會官網)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審查「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暨繩索作業通報自治條例」。(摘自台北市議會官網)

台北市議會法規委員會今審查「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暨繩索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將「繩索作業」納入自治條例,規範規定10層樓或樓高30公尺以上建築物,繩索作業需通報,否則可罰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全案通過,將送入大會二、三讀。

由於繩索作業需於高空作業,安全性問題需被重視,因此北市府修正「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作業通報自治條例」為「台北市輕質屋頂與施工架及吊籠暨繩索作業通報自治條例」,將繩索作業納入規範,今於法規會審查。

草案規定,使用繩索使作業人員上升或下降至定點之方式,為繩索作業,於10層樓或樓高30公尺以上建築物或附屬建物,使用吊籠或繩索作業從事外牆工作,皆需進行通報。

草案也規定,且每次通報之作業期間不得逾20日,違者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建築物之管理委員會、管理負責人或建築物所有人應督促各雇主或自營作業者辦理通報。

議員周威佑指出,繩索是最危險的作業方式,但為何10樓才要通報,8、9層樓不用通報?勞檢處表示,低樓層作業方式為移動式起重機附加吊籠,若樓高太高將成本太高,實務上都是比較高的大樓用繩索。

勞檢處長梁蒼淇表示,都有督促業者通報,通報後將進行抽查,可讓事業單位謹惕,留意現場設施、設備,例如去年吊籠通報1878件、違規沒有通報才4件,同仁都會拿名冊巡視,沒有通報必查 。

議員黃郁芬提醒,北市很多公寓大廈進行修繕外牆,建議與建管處合作,在申請補助時就提醒必須通報。梁蒼淇指出,磁磚檢測15年以上、10層樓以上房屋,多用繩索檢測,已訓練很多外牆檢測人員,需取得台灣繩索協會或中華繩索協會合格證。

勞動局長陳信瑜也說,將每一年對管委會宣導,讓他們了解需通報,安全夥伴結盟都有固定訓練課程,從事工作的相關人員進行全面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