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逾6月執行通緝犯 法部將公布照片

近期因個案事件,國人對於司法機關發布通緝作業流程及執法成效甚為關切。法務部表示,為確保國家刑罰權,強化查緝通緝犯之查緝效能,法務部全球資訊網「通緝犯資料查詢(公告)平台」整合法務部調查局「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重要緊急查緝專案」、臺高檢署「通緝要犯資料查詢系統」、內政部警政署「查捕逃犯網路公告查詢」,上開查詢平台頁面明確註明查詢條件與公布照片範圍,便於民眾查詢使用。

法務部表示,為使民眾將判決確定後逃亡或藏匿之被告資訊提供予執法人員,俾確保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法務部已就臺高檢署「通緝要犯資訊查詢系統」關於執行中通緝案件可能須入監服刑者(即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逾六月確定、定應執行刑或併案通緝刑期逾有期徒刑六月者),應於發布通緝時一併公布照片。預計今年六月中旬可完成測試全面上線,三個月內可完成清理舊案上傳照片,以便於民眾查詢及有利於查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