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開車滑手機!「非手持滑手機」擬開罰

開車、騎車甚至是行人過馬路時,低頭滑手機事件非常危險的事情,警政署建議交通部,研擬將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當中,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平板的「手持方式」文字刪除,就算駕駛人以固定式手機架,架著手機、平板看影片、玩遊戲等行為都可以取締。

一隻手握著方向盤,一隻手還得忙著滑開手機看訊息,別以為把手機放在手機架上,就能夠邊開車邊使用。

越來越多駕駛人,不管是開車還是騎機車,車上都一定架著手機架,有的放在冷氣出風口、有的放在儀表板上,或是方向盤上,不只看導航,還會接聽電話,甚至還有人會邊追劇,像這位誇張的公車駕駛大喇喇拿著手機滑啊滑。

還有國道上時速100公里,也把手機放在方向盤上看劇,為了把開車玩手機駕駛人一網打盡,警政署建議交通部能修法,不只罰「手持電話」,讓警方可以取締用「手機架」邊開邊使用行為。

要怎麼罰,民眾霧煞煞,畢竟有的手機架著得看導航,若全面抓,警方執法也困難重重。

交通部路政司科長趙晉緯指出,「是否是把手持裝置這幾個文字拿掉就可以來開罰,我想這涉及層面很大,包含怎麼認定,後續還需要參考國外規定,再跟警政署就他們執法上的可行性進行討論。」

要怎麼舉證駕駛「看」手機的違規;交通部已經邀請警政署記錄,對於未來要如何修法,也會再好好討論,就盼能給道路駕駛一個更安全的行車環境。

(民視新聞/劉俐均、吳東祐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