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輕信!北市抓化粧品廣告違規 這兩知名品牌竟罰最多

化粧品廣告違規大戶在這,小心別被廣告被騙了!台北市衛生局今(24)日公布去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件數及金額最大宗的前十大違規廣告大戶名單,不乏知名品牌,其中以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挨罰267萬第一名,其次為美商雅詩蘭黛的263萬,因廣告全涉及使用抗發炎、抗汙染等誇大不實的違規詞句。

台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案件、罰鍰排行,分居一二名的就是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的VICHY薇姿系列、理膚寶水系列、蘭蔻超緊顏5D抗皺系列等,以及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的雅詩蘭黛特潤超導系列等,各遭處分39件及30件。

其次則是:愛茉莉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雪花秀滋陰生人蔘霜等)、佳緯貿易有限公司(法國MUJER藏紅花植萃一夜奇蹟膠囊霜等)、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迪奧雪晶靈光感柔膚萃等)、真愛無瑕有限公司(Jumelle皺效賦活眼霜等)、聖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涵沛日本原裝冷凍速燃魔力塑II等)、塞席爾商美之本國際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京城之霜-激光密集美白安瓶等)、勇昌貿易有限公司(德國TITANIA美足專家搶救醜腳組等)以及英屬開曼群島商香奈兒精品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奢華精質重生乳霜等)。

台北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處處長王明理表示,這些業者的電視、網路等廣告,全涉及誇大不實,或涉宣稱醫療效果,使用了包括急速修護受損細胞、抗發炎、抗空汙、強化免疫力、再生肌膚等違規詞句,而化粧品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每件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統計前十大違規排行榜,總計裁罰了1381萬元。

台北市衛生局分析也發現,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的媒體類型以網路廣告182件(34.4%)最多,其次為雜誌171件(32.3%)、電視100件(18.9%)及報紙37件(7%),凸顯網路媒體的興起。

王明理說,大法官日前宣布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制度違憲,而取消該制度,因此,台北市衛生局今年開始,將每年公布違規廣告的前十大業者名單,以要求業者做好內部自我審查機制,減少違規發生;而中央也正修正《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500萬元,並將歇業處分納入修正條文中。

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不論是明顯的化粧品廣告還是置入性、報導式手法、手機通訊軟體、社群網站或粉絲團行銷方式,都屬於化粧品廣告範疇,一經查獲有違規,都將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