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後任主委交鋒!陳保基:萊劑列「禁藥」又開放進口恐違法!陳吉仲:「可僅適用進口肉品」!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26)日針對農委會修正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號公告舉辦公聽會。前農委會主委陳保基表示,「豬內臟」的查廠一定要去做,美國人不吃的東西,很樂意賣給你;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回應,針對高風險物質,例行查廠都會去做。雙方也依據程序合法性提出討論,陳保基認為萊劑列為禁藥又核准進口,有違法之虞;陳吉仲則說,根據「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可以僅適用進口肉品,沒有問題。

 

農委會修正後的行政命令為,乙型受體素 (β-agonist)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陳保基指出,美國人不吃內臟,成本非常低,剛剛陳吉仲報告說我國進口8萬多噸的豬肉,但其實隱藏1萬9千噸的內臟雜碎。他說,美國人不吃的東西很樂意賣給你,尤其開放萊豬後,內臟有沒有可能進來?提醒農委會、衛福部,必須針對內臟部分好好把關。

 

「豬內臟的查廠一定要去做,」陳保基強調,因為原來不是給人吃的,如果要賣給我們,應該用什麼方式去查核。他說,現在進口的豬內臟都有經過查廠、系統認證,才能進口。

 

陳保基表示,衛福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明訂有權利去不定期查廠,況且30月齡以上的美牛沒有進口過,沒去看怎麼能安心進口,怎麼對得起消費者呢?

 

陳吉仲總結時表示,針對高風險物質,固定且每年重要例行性查廠工作,農委會防檢局都會配合衛福部,都會去做。

 

陳保基表示,受體素在2006年時任農委會主委蘇嘉全就公告是禁藥。他質疑,如果定成禁藥,再定進口容許量,就是違法;如果有人要去行政法院提告,就要撤銷進口許可。

 

陳保基再解釋,根據《動物藥品管理法》第5條,對於禁藥有所說明,今天農委會公告的就是禁藥,如果是禁藥就不能允許有「進口許可」的訂定。他說,國內都不可使用,也沒有含禁藥的產品,為何可以從國外進口含禁藥的產品?

 

「怎麼開放(美豬、牛)我沒有意見,」陳保基指出,要怎麼去改,不要留下來讓別人針對法規面去講,在許多作業層面上要非常小心。

 

針對程序合法性,陳吉仲回應,按照衛福部「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第3條規定,只要農委會沒有核准國內使用的動物用藥,「可以僅適用進口肉品」,有相關規定依據能夠訂定整個安全容許量。

 

 

記者高逸帆/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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