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檢察官性騷判刑 回台中當無照律師被起訴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曾迫使從事援交的女證人上床遭判刑,出獄後跑到台中擔任律師,結果因案遭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卻仍偷偷接案,替9位不知情民眾打官司,遭檢調發現後,近日依詐欺取財、律師法起訴。

圖/TV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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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就是訴狀有人家寫,但是真正要出庭打官司,我會找我認識的律師,這為什麼會有詐欺。

穿著西裝外套搭配紅色系襯衫的男子,反駁自己沒有詐欺。

他是高雄地檢前檢察官吳傑人,曾經因為跟從事援交的女證人上床遭判刑。

出獄後跑到台中擔任律師,因案遭法務部廢止律師執照,卻還是替9位不知情民眾打官司,其中兩位民眾透露不滿報案,地檢署介入調查。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因為我跟當事人討論案情,本身的性質是屬於非訟業務,沒有違法的問題啊,你說案件的擬定的那些稿,律師廢止證書的行政訴訟還沒判決確定,還在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所以那時候你不能說,我完全沒有那個律師證照啊。」

吳傑人認為,他幫這9位民眾是免費寫訴狀,如果討論比較複雜的案情等等,會收費千元起跳到萬元不等,這些都是自己律師證書還沒被廢止之前接的。

但台中地檢署、桃園市調查處追查發現,吳傑人的律師證書是在2021年被法務部廢止,近3年還是佯稱律師、有律師團,導致民眾誤信進行委託。

高雄地檢署前檢察官吳傑人vs.記者:「我當時接受當事人,都是朋友拜託我的欸,不是我登廣告欸,盡心盡力全力以赴的幫當事人寫那個法律意見,(訴訟是113年7月5號才確定的嗎)對對對,這都之前的啊,這樣怎麼會有詐欺。」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宏昌:「自110年間起到113年間止,佯稱具有律師身分、有律師團隊等語,致使民眾限於錯誤,認定被告涉犯刑法之詐欺取財,律師法之無律師證書、非法辦理訴訟事件等罪嫌,共計9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案經檢調在去年9月進行搜索,認為吳傑人涉犯詐欺取財律師法等罪嫌重大,且有勾串反覆實施之虞聲押,台中地院裁定20萬交保,檢方不服抗告,台中高分院分回更裁,裁定吳傑人收押禁見,近日起訴移審才又以50萬交保。

但台中地檢認為,吳傑人身為前司法人員,因素行不佳喪失檢察官、律師資格,未自我檢討,嚴重傷害律師執業環境,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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