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 這裡一次看懂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5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明定每期程4年、經費上限新台幣4200億元,建設項目包括軌道、水環境、城鄉、數位、綠能、因應少子化、食安及人才培育。

以下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重點整理:

●年限與經費:

1.自公布日起施行,以4年為期程。

2.預算上限4200億元。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期滿後,後續預算及期程,經立法院同意後,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及期程為之。

●經費來源:

以舉借債務方式辦理,每年度舉借債務額度,不受公共債務法限制。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於前瞻條例施行期間舉債額度合計數,不得超過期間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合計數15%。

據行政院提案說明指出,衡酌當前政府財政狀況,需以特別法方式排除公共債務法每年度舉債額度限制及訂定控管機制規定,以順利推動前瞻基礎建設,並兼顧財政穩健。

●建設項目:

1.軌道建設(5項主軸)

(1)高鐵、台鐵連結成網,強化台鐵與高鐵轉乘服務。

(2)台鐵升級和改善東部服務,完成環島鐵路電氣化路網,改善票務系統等。

(3)既有鐵路立體化或通勤提速。

(4)都市推捷運。

(5)中南部觀光鐵路。

2.水環境建設

3.城鄉建設

4.數位建設

5.綠能建設

6.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

7.食品安全建設

8.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

●相關爭議:

1.軌道建設:

總統府資政陳博志說,Uber和無人車都出來了,官員還在緬懷過去的技術,軌道建設應該要「緩下來」。

行政院長林全表示,陳博志的講法有討論空間。Uber跟鐵路不應有什麼太大替代關係,且目的不一樣。軌道建設對台灣未來發展、城鄉平衡及公共交通運輸工具使用相當重要,值得推動。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說,交通部提出的軌道建設都有審慎評估,且特別預算必須用在資本門,Uber和無人車等沒有硬體建設,相關經費會以年度預算編列。

2.舉債支應:

時代力量籍立法委員黃國昌及親民黨籍立委陳怡潔等質疑,前瞻計畫將債留子孫。

徐國勇表示,行政院這次特別預算案,連同年度預算合計平均仍受公債法15%流量及40%存量限制,前瞻條例「沒有」排除預算法及公債法規定,也沒額外舉債,沒債留子孫及財政惡化情形。

3.區段徵收: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助理陳為廷表示,軌道建設38項計畫中,至少有18項提到區段徵收,但林全卻在過去接受訪問時說沒區段徵收。

徐國勇說,前瞻中僅桃園捷運綠線有區段徵收,且是配合航空城,並非因前瞻計畫。

4.分配不均:

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表示,台北市、新北市、新竹縣、苗栗縣等非綠營執政縣市,前瞻預算分配全都掛零,是「0元俱樂部」;國民黨主席當選人吳敦義說,前瞻預算多數預算都在綠營執政縣市,難免讓人質疑綁樁為西元2018年選舉。

林全表示,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是要讓可提前加速進行的投資早點進行,沒考慮藍綠問題。年度預算投資金額一向比特別預算高,特別預算沒排入,不代表年度預算就沒機會。

●後續:

前瞻條例三讀通過後,按民主進步黨團規劃,第2次臨時會預計12日到28日處理前瞻基礎建設特別預算案,林全到立法院專案報告;第3次臨時會預計8月21日到31日完成特別預算案二、三讀。

據了解,行政院最快可能10日開臨時院會,通過前瞻特別預算案。106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