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藍委鍾紹和涉收賄300萬 判刑7年半定讞

前國民黨籍立委鍾紹和被控任內收受廠商新台幣300萬元賄賂,為廠商在高雄港駁油業務關說,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今(18)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鍾紹和須入獄。最高法院已通知最高檢察署啟動防逃機制。

鍾紹和被控立委任內幫忙聚利順公司,處理港外駁油申請案,涉嫌收受300萬元賄款,鍾找了交通部等單位協商,但申請案礙於現行法令無法通過,鍾紹和乃指示助理草擬「擴大高雄港區域管理範圍五浬海上範圍」提案,透過其他立委在全體委員會議提案,並做成附帶決議,由立法院函送行政院參酌。不過,後來經綜合考量擴大外海水域之需求並未通過。

鍾案一審判8年徒刑,二審改判7年半,更一審也判7年半,最高院今駁回上訴,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