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虐待致死!保母姊妹再爆布袋綑綁 逼男童蹲馬步
去(2024)年平安夜,一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虐待致死。近日,檢警掌握新證據,發現劉姓姊妹在照顧其他孩童時,不僅因疏於清潔導致幼童尿布疹潰爛,還曾強迫男童「跨椅蹲馬步」。今(20)日,台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強制、凌虐、傷害等罪嫌起訴兩人。
起訴書指出,劉姓姊妹在去年除了凌虐男童剴剴外,檢警進一步追查發現,姊姊劉彩萱自2023年4月17日至10月17日,接下潘姓男童母親委託的在宅托育服務,每月收取2萬8500元;妹妹劉若琳則於同年4月27日,透過兒福聯盟接下蔡姓男童的照護服務,並收取每日1000元費用。
期間,劉姓姊妹的惡行不斷,劉彩萱在照顧潘姓男童時,因疏於清潔及不勤換尿布,導致幼童患上嚴重的尿布疹,並且肛門部位出現紅腫、水泡、掉皮及潰爛等情況。誇張的是,當時未滿1歲的潘姓男童,竟被劉彩萱強迫雙腳張開,一腳跨站在椅子上,另一腳則蹲馬步,嚴重限制了他自由活動的權利。
此外,2023年10月29日,因鼻竇炎手術無法工作的劉若琳,將蔡姓男童交由劉彩萱照顧。沒想到,在照護過程中,劉彩萱竟將蔡姓男童的四肢用布袋綑綁,並將照片發送給劉若琳,表示:「這樣就不會ㄉㄧㄡˊ,不會ㄉㄧㄡˊ就可以好好坐穩了」。
至於劉若琳,檢方發現她在2023年9月3日,竟讓蔡姓男童隨意遭年約7個月大的林姓幼童霸凌。期間,林姓幼童不僅用腳抵住蔡姓男童的頭部,還反覆拉扯其脖子及脖子上的奶嘴掛繩,造成蔡姓男童的眼、鼻、臉及頸部等處受傷。
針對劉姓保母姊妹的種種惡行,檢方今日依刑法第286條第1項起訴兩人,該條文規定,對於未滿十八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妨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兩人還被起訴涉及妨害自由、強制和傷害等罪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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