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投公會溝通金檢尺度 童政彰:以法律人,不會逾越金管會3函令

創投公會今(1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該公會向金管會爭取調整對金融機構所屬創投之金融檢查項目,獲金管會正面回應。金管會檢查局局長童政彰表示將適度調整對金融機構所屬創投的金融檢查項目,並在達到公司治理及風險區隔的前題下,釋放更多金融機構的創投資金投入新創投資。

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希望調整金融檢查的項目後,能鼓勵金融機構更穩健的投資創投,促進新創產業發展,強化台灣在亞洲資產管理市場的競爭力。

<cite>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12日表示,如果金管會可以適度調整金融檢查項目,應該有助於金融機構資金更積極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行動。(創投公會提供)</cite>
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12日表示,如果金管會可以適度調整金融檢查項目,應該有助於金融機構資金更積極參與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的行動。(創投公會提供)

新聞稿提到,創投公會昨(12)日召開「金融機構所屬創業投資事業之金融檢查項目說明會」,邀請童政彰及相關官員出席。童政彰轉達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指示,將調整對金融機構所屬創投基金的金融檢查項目,建議金融機構的內稽部門對創投子公司的金融檢查項目,不必要照單全檢,童政彰說:「以現行公告的22項金融檢查項目中,與創投事業有關的不超過6項。」

記者今日中午致電童政彰詢問上述事宜,童政彰表示,創投公會新聞稿講的22個金檢項目,為金檢前置階段的「資料搜集」項目,譬如金控組織圖、金控章程,檢查局稱此為放表系統,「我們會灑表下去,告訴金控公司有哪些基本資料我要瞭解。」

童政彰說,這22個項目為檢查局搜集資料的項目,並非進駐金融機構金檢的項目。可能金控母公司接到檢查局詢問,轉過頭去向創投子公司要資料時,直接照單全轉。「其實這22項資料裡面,以創投來講,只有6項資料須請創投子公司提供。」

檢查局長:金檢態度轉變,謹守以法律人

<cite>金管會檢查局長童政彰12日親自出席創投公會舉辦的金檢項目說明會。(創投公會提供)</cite>
金管會檢查局長童政彰12日親自出席創投公會舉辦的金檢項目說明會。(創投公會提供)

童政彰說,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揭示以法律人,「我們就謹守這個原則。法律怎麼定我們就依照法律定的去金檢,我不會用我自己主觀的好惡。等於是說,我們金檢的態度會變。」

童政彰說,金管會銀行局與證期局針對金融機構所屬創投業者,曾經發布三個函令,「會以這些函的重點做為我們金檢的重點。」

創投公會的會員可分成兩類,金融機構所屬、非金融機構所屬。金融機構所屬創投須受金管會金檢,非金融機構所屬,也就是金融機構不具經營主導權的創投,則是不屬於檢查局金檢的對象。創投業者抱怨,前述情況讓金融機構所屬創投「依從成本」高於非金融機構所屬創投,形成不公平競爭。

創投公會新聞稿也提到,業者提出,證券業併入金控後,其轉投資的創投子公司受到證券及金控的雙重金融檢查,形成「依從成本」大增,甚至於造成金控所屬證券創投子公司與純粹證券創投子公司的不公平競爭。對此童政彰建議找銀行局與證期局坐下來討論,商量合理的金融檢查項目。

金融機構資金來自社會大眾,監理創投理應有所區別

童政彰今日受訪時表示,他昨天有向創投業者說明,金融機構的資金來自社會大眾,金融機構所屬創投在募資的過程相對容易,從監理的角度,理應與非屬金融機構的創投有所區別。

儘管金融機構所屬創投須受金檢,但童政彰強調,不會用審視銀行授信案件的角度來審視創投的投資案件,請創投業者放心。「因為創投篩選的對象,通常本來都比銀行授信戶風險高。」

也就是說,檢查局金檢金融機構所屬創投時,不會問業者,為什麼投資的對象營收這麼不好、現金流量不夠,你還要去投資它,「我不會去下這種金檢意見」。檢查局也不會以投資案失敗退場去評斷投資決策對或不對。

童政彰說,他昨天有向創投業者揭示兩個原則,檢查局的金檢,以風險管理與公司治理做為兩大主軸。「只要你公司治理程序是嚴謹的,你風險限額有訂,我不會去對你個案去做任何的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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