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國批古坑交流道改善延宕 雲林縣府:不理性

【記者陳仁煦雲林報導】有關立法委員劉建國日前在其臉書指稱雲林縣政府推動「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平面側車道」期程延宕乙案,雲林縣政府表示,交通建設規劃具有高度專業性,為避免設計不完善,每一環節皆不可馬虎,寧可受到不理性的批評,也不能躁進定案;且過程當中,縣府皆積極配合,絕無劉建國委員所提延宕的狀況。雲林縣府對這種為批評而批評,已嚴重打擊基層公務人員士氣,表示遺憾。

雲林縣政府指出,國道3號古坑交流道自105年完工通車後,分於縣道149甲線及158甲線設置出口匝道,其距離逾3公里,導致下交流道後,交通動線紊亂,倘誤下交流道,僅能繞行再上,造成交流道亂象,為改善此一問題,張麗善縣長自上任後,即責成業務單位積極推動側車道改善計畫。

張縣長於108年5月拜會當時交通部部長林佳龍時,就力請交通部考量地方財政困難,且為國道設置不良,應予全額補助。考量權責分工,在中央未應允前,張縣長展現決心,願意籌措財源,並同意側車道納為鄉道系統,由縣府養管,爭取納入生活圈道路系統改善計畫內;經初、複審七次往返修正計畫,收斂意見,早於109年6月22日提報修正計畫待核定。

但事實上,國道改善相關費用從不曾由地方政府出資,為減輕雲縣府財政壓力,幾經雲縣府與中央協調,交通部於109年9月2日來函同意由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全額支應,並由公路總局西濱南工程處代辦施工,可節省近2億之地方配合款;為符合規定,縣府立即投入修改已完成的可行性評估報告,經過雙方多次討論,雲林縣政府於110年11月8日提報最後修正案,現由高公局轉呈交通部、行政院刻正核定中。

事實上,西濱南工程處於109年10月份前,早就已啟動規劃設計作業(無需等待可行性評估核定),惟為符合公路總局內部程序,除相關公文往來確定路線外,分別於110年8月、10月多次辦理初步路線中線圖暨設計原則及橋梁型式審查,至110年12月01日定案,縣府皆積極配合,並無劉建國委員所提延宕的狀況。

雲林縣政府指出,自張縣長上任以來,此案過程當中會議無數,中央與地方行政部分都很努力辦理,簡單一句延宕的批評,抹煞多少工程人的心血,不只傷害雲林縣府,也傷害中央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