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強制打疫苗擴至非居家看護 11月底前須完全接種

加州將強制疫苗規定拓展至非居家的看護。(本報檔案照片,記者李榮攝影)
加州將強制疫苗規定拓展至非居家的看護。(本報檔案照片,記者李榮攝影)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而疫苗被認為是阻斷疫情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加州先前規定,成人護理和老人護理機構的工作人員,以及所有的居家看護,都必須完全接種新冠疫苗。不過,對於非居家的看護,則不在強制接種疫苗的名單上,也成為可能的漏網之魚。為了彌補,加州最新的規定將非居家看護亦納入強制接種的規定內,必須在11月30日之前完全接種疫苗。

據加州健康媒體CaliforniaHealthline.org的調查,包括護理機構派遣的合約人員、從加州區域中心平台獲得報酬的人員,以及非居家的家庭看護等,原先並不需要強制接種疫苗,引起許多擔心與爭議。所幸,此一政策漏洞已被修補。

加州健康媒體指出,先前的強制接種疫苗衛生命令僅涵蓋在療養院等場所工作的員工。但事實上,加州與家人同住、獨居或集體居住的障礙人士佔89%。而這些替他們提供看護服務者,成為漏網之魚。

CaliforniaHealthline.org舉例,像是Tim Jin(音譯:金提姆)等依賴看護完成日常工作的人都總是想知道:「今天來幫我刷牙的人是否接種了疫苗?」金提姆患有腦癱,無法使用手臂或手,必須靠著腳趾在安裝於電動輪椅的腳邊的iPad上打字,與他人進行交流。金提姆指出,每天有多達6名看護進出他的家中,幫忙處理像是吃飯和洗澡等必須親密接觸的事務,然而他並不曉得這些看護是否有接種疫苗。

依照規定,醫護人員只有因宗教理由或符合條件的健康疾病,才能豁免接種疫苗的要求。同時就算豁免,醫護人員也仍須每周接受新冠病毒檢測,並在工作時戴上口罩。9月時非居家看護未被納入強制疫苗令的議題被主流媒體發現並報導,後來洛杉磯縣將家庭看護也納入強制接種令中,然而也僅限於該縣。原本殘疾人士權益倡導團體希望其他縣市衛生官員能效法洛杉磯縣,但加州在9月28日發布的衛生命令更進一步,強制要求家庭看護等幫忙的人員必須接種疫苗。

加州公共衛生廳廳長阿拉貢(Tomás Aragón)就表示,患有複雜疾病的民眾住在這些護理場所,他們有可能出現嚴重但事實上可預防的後果。據加州公共衛生廳表示,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間,加州總共爆發1萬9830宗新冠肺炎確診群聚感染案,其中近一半發生在醫療、集體護理場所,最常發生在成人和老人護理機構以及家庭直接護理。

另外,研究也顯示,有智力和發育障礙的人通常有更多潛在的健康問題,包括他們更容易感染新冠病毒。雪城大學(Syracuse University)麥克斯韋公民與公共事務學院社會學副教授蘭德斯(Scott Landes)就表示:「當這些人不幸被診斷出感染了新冠肺炎時,死亡的可能性約是其他人的兩到三倍。」

蘭德斯並進一步表示,病例取決於兩個變數:發育障礙者的既有健康問題和所需親密護理的數量,「如果有一名看護整天在你的身邊,肯定會增加染病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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