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保處偕志工掃雷 清除獸鋏與山豬吊

高雄市動物保護處偕同動保團體志工,一大早前往本市甲仙區搜山-掃蕩獸鋏與山豬吊。現場參加志工表示,時常會在山區的路上看到斷腳、跛腳的,甚至是拖著獸鋏的狗狗,希望藉由舉辦此次「掃雷行動」能夠減少犬貓野生動物遭獸鋏或山豬吊傷害案件,也對於動保處舉辦這次掃雷行動表示欣慰與鼓勵。 動保處表示,現在不只禁止使用獸鋏捕捉動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自今年3月1日起,「動物保護法」第14-1條第1項第7款新增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禁止使用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捕捉動物。上述所稱含金屬材質之套索陷阱,指含金屬材質繩索,並以彈簧續壓式裝置束綁動物肢體之捕捉工具,亦即不得使用「山豬吊」。 動保處也指出,在偏鄉地區(如六龜、桃源等區)執行狂犬病疫苗注射時,亦不時可見民眾帶著因誤中陷阱(獸鋏或山豬吊)而斷腿或跛腳的狗狗來施打疫苗,足見該區仍有違法使用情形。如在地居民或熱心人士於山區發現有獸鋏或含彈簧裝置之金屬套索陷阱設置情形,可通報動保處,以供日後作為加強查緝熱點區域。 動保處葉坤松處長呼籲,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違法使用獸鋏或山豬吊捕捉動物,經查獲可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7萬5千元以下罰鍰。又依本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規定,任何人不得持有獸鋏,違者最高可處1萬5千元罰鍰,且得逕行沒入獸鋏。若造成動物死亡,有可能還得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欲知詳細法規與最新公告資訊,民眾可逕至農委會(https://www.coa.gov.tw/index.php)或本市動保處官網(https://livestock.kcg.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