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資採計15年 勞工代表反對

勞動部今天(17日)起將於全台召開五場勞動政策公聽會,針對勞保採計年資將從5年延長至15年,多位出席者都表達反對立場,他們認為這樣的改革違反誠信原則,也將讓勞工退休後的年金低於台北市貧窮線。勞動部則回應表示,將來草案送到立法院後都還可以討論,並非鐵板一塊。 勞動部17日起召開五場勞動政策公聽會,分別就「週休二日新制」、「勞保條例修正案」,邀請勞、資雙方、立委、縣市政府代表發表意見,17日於勞保局舉辦第一場公聽會。 針對「勞保條例修正案」,甫上任的勞動保險司司長鄧明斌指出,改革重點包括保險費率由現行的每2年調升0.5%,改為實施第一年起每年調升0.5%,費率上限皆維持在12%,以及平均投保薪資採計期間從5年改為實施第二年起,每年延長一年,至實施第11年達15年。 對此,美光晶圓科技企業工會理事長馮澤源指出,勞保採計年資從5年延長至15年是違反誠信原則,桃園產業工會顧問毛振飛也批評,這樣的改革到2029年還是會破產,是不負責任的改革。他說:『(原音)年金的改革一定要從稅制,一定要有基礎年金、基本保障,勞工沒有樓地板,甚至不到1萬元,關廠工人裡面有很多人才7、8千元,請問那些人退休怎麼過日子?請問這樣的改革是負責任的改革嗎?這些年輕人10幾年後還領得到嗎?』 台北市總工會理事長蔡宏駿也指出,目前勞工平均年金請領金額約新台幣1萬7千多,若採計期間變長,勞工領得年金將減少,可能低於台北市貧窮線1萬5千多,他呼籲政府應保障勞工在工作25年後,領得年金至少應有2萬元。 勞保局局長石發基則回應表示,將採計年資拉長的確會對一些投保薪資起伏比較大的人造成影響,但也有人投保情況很平穩,勞動部希望有一個平衡,採計時間將來到立法院審議時都可以討論,並非鐵板一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