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反過勞 勞團難認同

「一例一休」實施以來引發爭議,行政院日前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並已送立法院進入審查程序,完成修法後將賦予「一例一休」更大彈性。不過,勞工團體認為,此次修法嚴重傾向資方,置勞工健康安全不顧,將使得台灣社會陷入全面過勞的危機,讓勞工人權大倒退,勞方難以接受。 行政院通過「勞基法」修正草案,內容包含休息日出勤「做1給4」改為核實計算;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勞工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可從46小時延長至54小時,3個月內加總不超過138小時;勞工輪班間隔時間下修至8小時;例假可挪移,7休1變14休2;特休假可遞延。行政院長賴清德並強調,修法有「四個不變」,正常工時不變、週休二日不變、加班總工時不變與加班費率不變,政府一定捍衛勞工權益。 ◎核實計算假日加班 無法以價制量 不過,對於修法內容,勞團紛紛表達反對立場。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去年底上路的「一例一休」主要是為了降低勞工時,但今年都還沒有檢討休息日到底是否有降低工時,若休息日加班時數核實計算,將無法讓資方形成「以價制量」的效果。陳政亮:『(原音)去年的修法,一例一休「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有沒有以價制量的效果,目前還不明,狀況都還沒有評估,完全沒有任何的數據。勞動部的提出來的說帖短短3頁,任何評估都沒有,這種玩意怎麼可以讓它過呢?我們看到今年的整個修法方向,其實還是會讓我們過勞,我們堅決反對這樣的一個法案。』 ◎延長加班時數 勞工更加過勞 有關延長加班時數方面,陳政亮說,因為「員工不敢報加班」,台灣已普遍存在加班黑數現象,此次若修法放寬每月加班時數上限,即便適用3個月工時帳戶制,也將惡化勞工加班狀況,完全違背縮短工時的社會進步目標。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則批評,台灣勞工的工時已經過長,修法將讓台灣的職場健康保護直接倒退30年。覃玉蓉:『(原音)一例一休之後,一個禮拜可以工作到6天,所以一般的工時就是48小時,那如果你每天都加班到12個小時,一週工作就72小時了,這個離歐洲學者認為要下降到72個小時是多麼遙遠的距離,這次修法還要開放到一週可以上班7天,然後加班連續一週工作到84個小時,這是一個多麼大的差距,兩倍多。』 ◎高工時剝削勞工 將使人權倒退 本次修法還將勞工輪班間隔時間下修至8小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後,「7天應有1天例假」可調移為「14天有2天例假」,並「可連續工作12天」。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說,政府政策朝令夕改,此次修法隨資方起舞,將會讓勞工可以被無限剝削,有違基本人權價值。邱伊翎:『(原音)我們認為一例一休事實上早就是週休二日彈性化後的變形產物,雇主不斷抱怨不夠有彈性、不能實施,到底是雇主就是不願意去增聘人力,還是我們的法令過於嚴苛呢?勞基法本來就是保障勞工的最低底線了,但是我們政府還要修法,把這個最低的標準再往下拉,民進黨自己之前承諾的週休二日,早就成為遙不可及的口號,我們要再次強調,休息權是世界人權宣言裡面明訂的基本權力。』 ◎政府補貼企業 保住勞工權益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監事簡錫堦表示,他理解政府在「一例一休」方面所面臨的企業壓力,尤其台灣的中小企業太多,訂單不穩定,無法雇用太多人力,只能靠「彈性加班」,但他認為台灣可以師法韓國,由政府提供工資補貼,以減輕中小企業壓力,保住勞工權益。簡錫堦:『(原音)韓國在今年調高基本工資的時候,調高16%不像我們就3%而已,為了中小企業的衝擊太大,它補貼你因為工資調高所增加的成本,補貼3年。台灣也可以這樣做,你不要去修改勞基法,政府補貼3年,這樣不用修法也可往週休二日推動。』 ◎勞資協商 反而弱化勞動保障 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指出,這次勞基法修正最不可取之處,在於「以勞資協商之名弱化勞動保障」,草案中提到加班時數延長、7休1變14休2、特休假可遞延,都可經勞資協商後實施,但台灣企業工會只占5%,加上產業工會共7.1%,多數勞工根本不具勞資協商的條件與能力,只能任由資方宰割。陳政亮:『(原音)所以在93%左右的勞工基本上是沒有協商能力的。林萬億在媒體上的發言,說世界的潮流是「勞資協商」,這不是開玩笑嗎?台灣就不是這樣的現象,這樣下去的結果,就是完全把勞基法架空,因為只要讓勞資會議或勞資協商同意,那就做什麼都可以了嗎?那我們要這部勞基法幹什麼?』 勞工團體指出,若政府強行通過勞基法修法,勞團也無法接受,呼籲政府能懸崖勒馬,提出真正能降低勞工工時、增加勞工工資的修法方向,否則將號召更多勞工走上街頭,持續抗爭。 「一例一休」立意良善,原是為了替勞工爭取更多勞動權益,但因為勞方、資方都不滿意,讓政府左右為難。如何溝通化解歧見,讓修法能順利完成、上路實施,考驗執政當局的智慧;唯有秉持照顧勞工的初衷,也才能避免陷入父子騎驢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