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因武漢肺炎接觸疑慮自主健康管理 勞動部:雇主應照給工資

近來源自中國湖北省武漢市的「武漢肺炎」(WHO已正名為2019新型冠狀病毒),其疫情持續向外擴散,台灣也出現7例境外移入、2例本土家庭群聚感染的疫情。也因此有部分人因有武漢肺炎接觸疑慮,在家進行「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等措施情。針對勞工因配合防疫需求所衍生出之勞工請假、給薪等疑義,勞動部說明如下:

一、勞工「感染武漢肺炎」被要求隔離治療者:

(一)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經認定係職業上原因致感染「武漢肺炎」,雇主應給予公傷病假,並給付相當於原領工資之工資補償,若勞工因此所致之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雇主亦應依勞動基準法有關職業災害規定予以補償。

(二)非因職業上原因受感染者:

勞工如非因職業上原因感染「武漢肺炎」,隔離治療期間得請普通傷病假、特別休假或事假療養。

二、勞工「未感染武漢肺炎」惟因有接觸疑慮,經防疫單位要求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者:

(一)勞工配合衛生主管機關自主健康管理之要求,自行居家休養:

勞工如自行居家休養(隔離)者,可請普通傷病假、事假或特別休假,或協議調整工作時間。

(二)雇主認為勞工已收到自主管理通知書,對其出勤有所疑慮,要求勞工不要出勤,因屬雇主受領勞務遲延,仍應照給工資。

三、勞工之家庭成員因病或因受自主健康管理要求,需親自照顧者:

勞工除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請家庭照顧假外,亦可依勞工請假規則請事假,或與雇主協商排定特別休假。勞工請家庭照顧假者,其請假日數與事假合併計算,全年共計7日,父母雙方可分別依此規定請假。另勞工提出請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且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勞動部強調,不論是雇主或是勞工,都必須配合防疫,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調整工作時間,共同為防疫工作盡一分心力。

※台灣好新聞提醒您:武漢肺炎防疫不恐慌!

肥皂勤洗手,公共場所戴口罩,減少聚會不握手,避免接觸禽畜類動物,不生食肉品!

國外入境若身體不適主動通報機場及港口檢疫人員,出現疑似症狀撥打防疫專線,戴口罩儘速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

※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0800-00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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