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糾紛未解 林岱樺爆:南山人壽坑保戶又告業務員


撰文=李佳穎(照片提供/林岱樺立委辦公室)

在6月初的南山人壽股東會上,多名同時是南山人壽保險業務員與小股東輪番發言要求公司和獨董承認業務員和公司之間的僱傭關係,使得現場氣氛火爆。南山人壽與保險業務員之間究竟是僱傭還是承攬,公司與工會爭執不休,遍地開花的抗爭行動也如火如荼進行。

立委林岱樺29日揭露,南山人壽一手違反當初保單的紅利試算必須與保戶私下和解,但一手又將和解的費用轉嫁到業務員身上,甚至連已經離職的業務員也難以倖免,以寄送支付命令或直接提出民事訴訟的方式,指控當時的業務員提供紅利試算是個人行為,要求業務員賠償。

提供紅利試算書是否是個人行為?

林岱樺解釋,自1992年到2003年之間民眾所購買的保單,常附有一份「特別紅利試算書」,上頭載明固定保單類型下,期滿可取得的紅利試算。然而,近年有南山人壽的保戶,憑著當時的紅利試算書,要求南山人壽提供當時允諾的紅利,但保險公司選擇以遠低於紅利試算書的金額與保戶私下和解,並且要求保戶對協商內容保密,並以這是業務員「個人契約行為」為由,再向當時的業務員要求民事賠償。

林岱樺指出,當時業務員是以公司所提供的紅利手冊來招攬保戶,紅利分配都是由公司所提供的數字為依據,不應該將賠償轉嫁到個別業務員身上。出面指控的保險業務員鍾小姐指出,當初是參考公司「紅利試算書」計算出的紅利報給保戶,但最終保戶獲得的紅利與當初承諾給予的有很大落差,於是保戶便會和公司反應,但公司現在卻向當初負責的業務員追討這筆帳。

虧坑保戶不止這一樁

除了南山人壽業務員指出公司與保戶以低於紅利的金額私下和解之外,林岱樺也指出,保險公司保費計算方式與「壽險業生命經驗表」有關,死亡率愈高,收取保費亦越高,隨著國人經濟醫療水準的提升,每隔5至10年應調整的經驗表,第四回合(1995年至1999年)統計出來的數據卻沒有被使用,保險業依然使用第三回合生命經驗表(於1989年啟用),超額收取保費直到第五回合於2012年開始啟用時才停止。

保險公司計算保費的方式與國人平均壽命有關,通常死亡率越高、收取保費亦越高,因此每5到10年就必須重新統計一次,而實際上醫學技術越來越發達,台灣的死亡率其實逐年下降,而保險業者跳過第四回合的統計數據沒有使用,林岱樺指出,南山人壽有長達23年的時間是超收保費,要求金管會保險局進行調查。

林岱樺進一步指出,2002年底財政部保險司公佈的函釋,使保險業可於計算保單強制分紅前將「死差益」抵掉「利差損」,美其名穩定金融秩序,卻用一紙法律效力最低階的行政文書,無視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與消費者保護法的規範,直接將人民共同努力提昇平均壽命的保單紅利,改列為公司私有的責任準備金。

林岱樺要求,當時的財政部長正是現在的行政院長林全,應負起責任,在保險業近年獲利狀況良好的環境下,應該因時制宜的督導金管會重新調整死差益抵利差損的相關規定,廢止函釋,或以保險公司實際投資報酬率,而非中央銀行定儲利率,作為利差損的計算基礎,才是合理的政策。

南山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工會的理事長嚴慶龍也嚴正呼籲,金管會應立刻修正當初的函釋文,以及要求保險公司公布利用「死差益」侵吞保戶權益的具體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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