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圍中正一警分局案 洪崇晏無罪定讞(2) (圖)

包圍中正一警分局案 洪崇晏無罪定讞(2) (圖)

洪崇晏(圖)等4人被控太陽花學運期間包圍中正一警分局案,二審24日認定侮辱罪部分為言論自由,改判洪崇晏及陶漢無罪,另兩人因妨害公務均遭判拘役,其中一人緩刑,全案定讞。洪崇晏表示,被判無罪,感到輕鬆。中央社實習記者林家慶攝 10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