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顏清標任鎮瀾宮董事長? 中市府民政局:林佳龍任內備查

台中市中二選區立委補選落幕,紛爭未休,大甲鎮瀾宮今年將改選董監事,有民代爆料,顏清標戶籍不在大甲53庄內,不符鎮瀾宮組織章程,市府民政局長吳世瑋說,顏清標擔任鎮瀾宮董事長,三年多前改選時,就由市府民政局予以備查,當時是林佳龍市長任內,表示顏清標擔任董事長是合法的。

有關外界刻意影射台中市政府包庇大甲鎮瀾宮,拒絕提供大甲鎮瀾宮的組織章程一事,台中市政府民政局長吳世瑋,法制局長李善植,今(17)日召開記者會澄清,吳世瑋說,市政府依法行政,不可能包庇顏家,而是依檔案法、政府資訊公開法等規定,不能公開宮廟組織章程,就像經發局也不能公開私人公司的組織章程一樣,須由利害關係人申請查閱,如果認為有問題可以向法院提告。台中市目前有八家宮廟有董監事改選糾紛,都循法律途徑解決。

吳世瑋表示,從1978年鎮瀾宮成立董監事會,到1204年共修改過五次組織章程,但是依法他不能公開組織章程的內容。吳世瑋指出,顏清標擔任鎮瀾宮董事長,三年多前改選時,就由市府民政局予以備查,當時是林佳龍擔任市長,這表示顏清標擔任董事長是合法的。

至於,外傳所謂信徒易先生向市府檢舉董事長顏清標戶籍有問題,市府發文鎮瀾宮自己查。內政部次長陳宗彥也透露,之前致電市府,要求提供大甲鎮瀾宮組織章程,遭到拒絕,內政部將視需求,再決定是否行文市府,要求民政局提供鎮瀾宮組織章程。對此,吳世瑋說,他本人之前並未接到內政部陳次長指示,內政部是上級機關,如需要鎮瀾宮組織章程,行文市府,民政局會提供。另外,因為鎮瀾宮是財團法人,組織章程董監事名冊等屬於宮廟內部事務,只要是鎮瀾宮信徒代表,可向鎮瀾宮申請,鎮瀾宮如果不給,可向市府申請,市府可以提供。但這位易先生並非信徒代表,易太太才是。(寇世菁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