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一女學生未讓座挨批哭整晚 家長會暫緩提告

北一女學生因在捷運上沒讓座,而被一名李姓婦人拍照po網,還出言污辱「該作(做)雞」,引發網友反批婦人。律師周武榮今天透過臉書發表聲明指出,李婦的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北一女家長會已議請律師事務所追究李婦的法律責任。

另外,據蘋果日報報導,周武榮表示,由於個資法、妨害名譽等罪都是告訴乃論,家長會認為有必要先告發維護學校聲譽,因此他原來預定下午代表北一女家長會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李女;但因其中一名女學生的母親上午向家長會求援,指女兒為此事壓力很大,哭了一晚,還拿出美工刀,家長會擔心女學生安危決定暫緩提告。

周武榮聲明全文如下:

一、針對李姓婦人,關於台北市第一女子高級中學(下稱:北一女)兩名學生,於捷運上因病痛在普通座上,未主動讓座,擅自於臉書上發送學生照片,發言「這是誰家女兒該作雞吧」、「穿北一女制服卻不給小朋友讓座真是可恥」!

二、該等言行恐已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刑事妨害名譽罪責,並有損及北一女校譽,李姓婦人於發言後,非僅未誠心反省,竟仍託詞「作雞,是說雞孵蛋」等語,又提及未讓座是可恥,再觸犯妨害名譽罪!

三、案經北一女家長會,議請本所追究李姓婦人前揭不法行為,提出嚴正抗議並同時於先行告發後,待兩位學生及其家長,決定是否補正告訴!

四、本所擔任北一女法律顧問,爾後再有任何損及北一女及其學生之不法情事,定當依法追究民刑事責任,絕不再容忍寬貸!

新北市知名糕餅店李姓老闆娘日前在臉書上公開PO文,指2名搭乘台北捷運的北一女學生,看到小孩子沒位卻不讓座,痛斥「真是可恥」,更出言污辱「該作(做)雞」。照片被人轉貼到爆料公社,引爆網友激辯,許多人認為讓座不是必須,更何況北一女學生並不是坐在博愛座上。

其中一名被拍的北一女學生上爆料公社表示,她當天腳真的不舒服,所以一上捷運看到有位子就馬上坐下,過不久便睡著了。另一個女學生也是這樣,不記得有人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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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源壹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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