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士科調查出爐 爆柯市府「為標而標」放寬招標條件
民眾黨主席任內發生包含京華城在內5大案,其中台北士林科技園區招商爭議,台北市議會跨黨派調查小組今(9/20)公布調查報告,報告內容列出8項檢討及4項建議,將於開議後送台北市議會討論,經大會同意後就會將報告送交檢調、監察院以及台北市政府。
調查報告指出,市府歷經2次流標後,基於想趕快標出去的心態,在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4月19日,約5個月期間的5場重要決策會議中,一再放寛招標條件,顯然是為標而標,不符科技園區設立目標。
報告也提到,當初本案從地上權招標改為科技園區,就是政策決定,但T17、T18却免投資計畫書,是一個行政缺失,如土地招租有政策性目標,應有計畫書以確保符合園區目標。
而當初招商顧問公司曾建議3基地分開招標,使T16具有北士科火車頭、標誌性,先行招標開發,帶動周遭產業發展後,T17、18再行招標,既可帶動地方繁榮,也可增加市庫收入,市府逕自決定合併招標,導致不如預期、多次流標。
因地租調漲多少,決定權在市府手上,調查報告提到,估價師每次評估都會跟招商單位產業發展局做估價討論決定,而土地價值往上、權利金要往下,可由政策決定,故本案權利金調整最大的原因,是市府要拼招商成績。
此外,有關2020年12月16日會議備忘錄,元大人壽發表聲明從未就本案與北士府有任何接觸,及當天主持該次會議的主席未簽到等情事,雙方說法不一,加上市府與元大人壽之相關會議的時間序列不符,調查小組邀請當事人列席,卻均未出席,導致調查成斷點無法釐清。
而比對由新光人壽提供的函告,可發現民眾黨前立委吳欣盈任職該公司副總期間,雖未掌管不動產投資管理業務,但同時擔任兩職務,其身分與北士科招標期間顯有衝突,社會觀感不佳。
調查報告也表示,本案市府已花3百多萬元委託招商顧問公司訪問潛在投資商,而後市府卻又自行約訪廠商,功能重疊也不尊重程序與專業;且顧問公司一開始就建議3塊基地分開招標,市府未採納,最後政策拍板者是市府,該負決策全責。
調查報告提到,本案經2015年10月20日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做出基地開發建議書,建議園區採智慧醫療園區使用,2018年柯市府又再委託策威顧問公司規劃,而後柯市府決策變更,卻與上述兩單位研究結論不符。
除上述結論外,調查小組也提出4項建議:第1,有關權利金估價,建議市府在地主權益和投資權益之間採取的比例,應適當考量地主權益之鑑價方式;第2,建議市府修正「台北市區段徵收土地標售標租及設定地上權辦法」增列保底3成(權利金底價不得低於標售底價3成)之規定,以利日後相關案件有所依循。
第3,一般設定地上權是由政府收租金,若是規畫產業引導政策方向的園區,投資計畫書就屬必要。因T17、T18得標者新光人壽只是純財務投資、純收租金的二房東,完全失去產業園區的意義,且在尚未具體建設情形下,已主動至市府地政局及法務局討論地上權移轉等相關事宜,新光人壽顯然在投標時並無完整後續規劃,因此具有政策方向的園區就應有投資計畫書,減少不確定性。
第4,是有關市府如何評估沒有財力開發的得標投資廠商,目前無投資計畫書的得標者,每半年會交一份執行管理報告給地政局,若尚未具體建設,只是教示性質的要求積極趕辦,須至未依契約取得使用執照時,才有實質的限期改善與罰款的情形,建議未來在這類型案件的設計,應多一道門檻,不能放任得標者消極不作為,市府應制定懲罰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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