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化妝品廣告違規 台灣萊雅挨罰267萬居冠

化粧品廣告要睜大眼睛!台北市衛生局昨(24)日公布去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件數及金額最大宗的前十大違規廣告大戶名單,不乏知名品牌,其中以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挨罰267萬第一名,其次為美商雅詩蘭黛的263萬,違規詞句如「急速修護受損細胞、活化細胞、DNA修護再生、強化免疫力」等都誇大不實。

食品藥物管理處長王明理說,化粧品廣告中如果有「急速修護受損細胞、活化細胞、基因修護、DNA修護再生、強化免疫力、再生肌膚、終止皮膚老化、回春、減齡」等字眼,依違反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規定,每件可處5萬元以下罰鍰,統計前十大違規排行榜,總計裁罰了1381萬元。

王明理指出,北市衛生局統計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處分案件,罰鍰累計超出百萬元的業者有6家,依序為台灣萊雅股份有限公司(267萬元)、美商雅詩蘭黛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263萬元)、愛茉莉太平洋股份有限公司(151萬元)、佳緯貿易有限公司(144萬元)、香港商法華香水化粧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117萬元)及真愛無瑕有限公司(106萬元)等。

統計前10大違規排行榜,總計裁罰新台幣1381萬元;其中從民國96年至今,台灣萊雅統計累計裁罰4683萬元之多,雅詩蘭黛則罰2621萬元。台北市衛生局發現,105年化粧品違規廣告的媒體類型以網路廣告182件(34.4%)最多,其次為雜誌171件(32.3%)、電視100件(18.9%)及報紙37件(7%),凸顯網路媒體的興起。

王明理指出,化粧品廣告誇大不實,依違反現行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每件可處新台幣5萬元以下之罰鍰,但是中央正在修「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將提高罰鍰金額上限至500萬元,並將歇業處分納入修正條文中,呼籲業者及早因應,並做好自主管理。台北市衛生局強調,不論是明顯的化粧品廣告還是置入性、報導式手法、手機通訊軟體、社群網站或粉絲團行銷方式,都屬於化粧品廣告範疇,一經查獲有違規,都將開罰。(畢翠絲/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