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幼兒學費補助及育兒津貼不受停課影響 照常發放

停課期間,教育局仍正常發放幼兒學費補助及育兒津貼
停課期間,教育局仍正常發放幼兒學費補助及育兒津貼

疫情提升警戒,臺北市配合教育部決定,公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停課期間配合延長至110年6月14日。臺北市教育局表示,有關停課期間的收退費機制,考量本次疫情的突發性,在儘可能平衡家長權益與幼兒園經營成本的情況下,依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統一規定,各教保服務機構應按比例退還活動費、材料費、午餐費及點心費,家長仍需繳納學費及雜費。而教育局也呼籲幼兒園從優計算退費金額。假若有家庭因疫情嚴重影響生計,可向社會局申請急難救助。

 

此外,停課期間,就讀本市公幼、非營利幼兒園及準公共幼兒園者,以家長原每月繳費數額扣除午餐費及點心費後繳納費用(公幼每月繳納2,500、非營利每月繳納3,500、準公共每月繳納4,500),學費差額仍由政府補助;就讀私立幼兒園者,教育局每學期補助5歲幼兒領取助您好孕補助2,543元至12,543元不等,2至4歲13,660元學費補助及每月育兒津貼2,500元,仍按時發放,不影響家長領取補助權益。

 

教育局表示,停課期間各幼兒園教職員工仍正常上班,但應積極落實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於停課期間園方仍須每日追蹤關心幼兒在家的健康狀況,或同住家人是否有確診個案,並進行校安通報;在停課期間,園方要積極備課、整備防疫物資、處理行政事務及整體園所教室內整潔與消毒等工作,此外,幼兒園教職員工於正常上班的情況下,園方仍應支應人員薪資。

 

教育局強調,學齡前幼兒的教育及照顧是維繫社會安定的重要基礎,籲請幼兒園本於永續經營的角度與園內教職員工共同應對本次疫情的衝擊,倘有未依規定退款,經查證屬實者,教育局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從重處分並要求退費,未按規定支付教職員工薪資者亦將移請北市勞動局依《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教育局目前正在研擬相關紓困方案,希望各幼兒園共體時艱,以度過疫情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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