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抽驗中秋應景食品 1件泰國紅毛丹殺蟲劑殘留超標

月圓人團圓,在中秋節除了應景的月餅外,不少民眾也在佳節期間相約烤肉。為了讓民眾能吃得安全又健康,臺北市衛生局抽檢了41件各式的月餅產品(含各式月餅、綠豆椪、鳳梨酥、鹹蛋黃及烘焙餡料等)、10件烤肉調味醬及65件常見烤肉用食材(含肉製品、海鮮、蔬菜、加工煉製品、豆干、米血等)。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著色劑、蘇丹色素、動物用藥、農藥殘留、硼砂、保色劑、甜味劑、漂白劑等。

 

臺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陳怡婷科長表示,本次抽檢116件產品中,有1件「海陸通吃必省超值烤肉組(泰國進口鮮凍紅毛丹)」檢出農藥殘留殺蟲劑賽滅寧不符規定。殺蟲劑賽滅寧雖然是合法登記並領有許可證的農藥,核准使用在限定類別的農作物,不過在產品的殘留農藥含量必須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

 

另外,標示查核有3件不符規定中,1件「海陸通吃必省超值烤肉組(泰國進口鮮凍紅毛丹)」標示宣稱檢驗合格卻檢出殘留農藥、1件「紫玉酥」使用成分未完整標示且未依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展開、1件「海陸通吃必省超值烤肉組(高粱酒香腸)」檢出己二烯酸,但外包裝成分卻未標示。

 

針對品質不符規定的產品,臺北市衛生局已經要求業者立即下架。而「紫玉酥」標示不符規定也已依法處辦。另外,「海陸通吃必省超值烤肉組(泰國進口鮮凍紅毛丹)」及「海陸通吃必省超值烤肉組(高粱酒香腸)」這2件產品來源分別是高雄市及新北市,衛生局已移請轄區衛生局依權責處辦。

 

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標示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之情形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依同法第45條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標示不全者,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臺北市衛生局呼籲,農友於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應符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應要求賣方提供完整產品交易憑證並保留,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提供後續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

 

為了能讓民眾有個健康的中秋佳節,臺北市衛生局陳怡婷科長提醒,在選購中秋月餅、烘焙餡料及烤肉食材時,要注意產品是否適當儲存以維持新鮮度,如為包裝產品應挑選具有完整標示者。相關食品業者於生鮮產品批發、零售或供攤販使用時,皆應儘可能冷藏保存於7℃以下,如放在常溫環境,以不超過3小時為限,並採「先進先出」原則,以維持產品的品質。此外,食用蔬果前應充分清潔,清洗後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烹煮時,將鍋蓋打開等方式,來減少及降低農藥的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