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擬修法硬性規定競選廣告規格 林岳龍:壓縮新人參政空間

林岳龍(中)指出,修法是好事,但將壓縮新人參政空間。(讀者提供)
林岳龍(中)指出,修法是好事,但將壓縮新人參政空間。(讀者提供)

台北市政府擬修《競選廣告物自治條例》,此條例修法後規範北市須設置「公布欄」,提供每人A3大小的廣告刊登空間,刊登時間是抽籤前;競選辦公室、車輛設置廣告時間,為候選人競選辦事處登記之次日起,未按照規定張貼,不需勸導,可罰1萬至5萬元。議會審查時因遭議員反對,法案暫被擱置。大安文山議員參選人林岳龍表示,此罰則只能「防君子不防小人」,且更會限縮政治素人參選的機會。

林岳龍認為,對於政二代或是商二代,罰1到5萬對他們來說根本不痛不癢,有的好地點的看板月租10幾萬都有可能,選完以後甚至建管處還會幫忙拆除,連拆除費用都省下來了。另外,這項業務如果由建管處執行,那成效就會令人懷疑。建管處人力不足,連本業的違建都沒辦法即報即拆了,更何況是違規選舉廣告,建管處真的有辦法執行嗎?

林岳龍指出,在今年選舉年的情況下,滿街都是選舉廣告,身為新人的他也需要宣傳空間。當有支持者要提供他版面掛看板時,他都會親自到現場去了解是否真的有廣告效益。因為他沒有背景,也沒有財力,必須要精打細算,做最有成效的宣傳。

林岳龍表示,大安文山區早在1年前就開始看板大戰。(讀者提供)
林岳龍表示,大安文山區早在1年前就開始看板大戰。(讀者提供)

 

林岳龍說,他所在的大安文山選區,早在1年前就開始了看板大戰,不管現任議員還是新人為了搶看板搶破頭,而各看板的費用也因洛陽紙貴而隨之高漲。這個法規一限制下去,恐怕會讓更多人吃不消。

林岳龍認為,該法案的初衷是為了要有更美觀的市容,這個他也很認同。但市容的好壞是來自於廣告的色彩及設計,而不是廣告本身。比方他的團隊在設計廣告時,都是力求美觀,以不破壞市容,舒服又能突顯特色的設計為主。有時候在路上看到有些參選人的看板已經泛黃,顏色與文字也過於突兀,選民自動就會在他們的心中打下分數,不需要建管處來拆。

林岳龍表示,提此法案明顯是為了壓縮新人參政的空間,讓廣告看板市場更加M型化,對於我輕人想要參與市政的初衷背道而馳。也感謝擋下法案的議員前輩,讓新人有更健康和公平的參選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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