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某診所偷打疫苗?恐挨罰200萬

▲指揮中心針對疫苗做出回應。(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指揮中心針對疫苗做出回應。(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澄清,有關媒體報導某台北診所開放民眾連夜施打 COVID-19疫苗案,指揮中心重申,我國COVID-19疫苗現階段開放的公費接種對象,以雙北地區屬於第一類至第三類未曾接種第一劑疫苗的醫事、防疫人員及高接觸風險者為優先接種對象。

另外,雙北以外之縣市,則以未曾接種疫苗的第一類醫事人員為接種對象,並將視疫苗接種進度,逐步開放至第二、三類及機構對象。另針對3月22日至4月11日已完成第一劑之公費對象,於間隔10至12週後,開放接種第二劑。

指揮中心說明,此次事件已請台北市政府衛生局進行瞭解及處理,也再次強調中央與地方「標準一致、做法一致、腳步一致」防疫原則,請各地方政府及醫療院所依據指揮中心所訂之COVID-19疫苗接種順序,進行施打作業。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29條,醫療機構應配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預防接種政策,醫療機構對於主管機關進行之輔導及查核,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針對這次事件,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也表示,清查後如果發現診所有違規,會開罰30到200萬。

對於被踢爆為替民眾施打的好心肝診所,一直沒有出面回應,致電櫃檯,相關人員僅表示,診所是合約院所,不過昨晚是針對醫療人員的「志工」,去施打新冠肺炎疫苗,診所目前沒有開放民眾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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