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間測速訂國家標準 明年元旦起正式實施

記者 段楚禎 報導

今(2020)年上半年因民眾舉發區間測速失準,進而引起民代關注,除了新北市之外,全台各地縣市政府紛紛暫停區間測速取締違規。經多名立委提案,要求區間測速相關科學儀器都應採用法定度量衡器,經濟部正式訂定國家標準,明(2021)年元旦起實施。

區間測速裝置的原理,是經由偵測並記錄車輛經過特定道路區間的時間,以計算其平均速率。經濟部標檢局公告訂定《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定檢查技術規範》,可提升區間平均速率裝置檢測的公信力,保障民眾權益。標檢局表示,為確保裝置測速準確,執行檢定時將使用經過校正的車載計時及速率量測儀器,透過實車行駛方式,檢核裝置區間平均速率的結果是否正確。

依據區間測速裝置技術規範規定,裝置測速結果的公差為平均速率在100 km/h以下時,正公差為2 km/h,負公差為4 km/h;平均速率大於100 km/h時,相對器差之正公差為2 %,負公差為4 %。舉例來說,若測試車輛實際平均速率為100 km/h,區間平均速率裝置的量測結果應在96 km/h到102 km/h之間,若超出範圍則檢定結果不合格。

標檢局指出,區間測速裝置須具備另一組時間量測設備,兩組設備應彼此比對確認,當1分鐘內計時誤差超過0.2秒時,應自動產生告警訊號,不得開單告發;同時裝置應每5分鐘內至少執行1次校時,與國家標準時間差異不得大於1秒鐘。

另外,宜蘭縣警察局近日公告轄區內測速照相取締位置,總計設有73支測速、闖紅燈照相桿。其中,台9線北宜公路68及56公里處,新增2支區間測速桿位,將配合標檢局規範於明年上路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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