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級毒化災應變人員 環署公告北中南訓練機構

環保署為建立「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訓練制度,於日昨公告經書面審查、邀產官學界專家現勘評核後,計有北、中、南三區四家由環保署指定為合格訓練機構,將於七月起辦理專業訓練課程、測驗、證書核發等事項,相關訓練及開班資訊將陸續公布於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網頁。

環保署表示,考量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業者之區域性及方便性,訓練機構辦理訓練之區域,分為北、中、南三區分區遴選,北區(包含宜、基、桃、苗、台北、新北、新竹縣市等八縣市)指定工研院及國立聯合大學;中區(中、彰、投、雲、嘉義縣市等六縣市)指定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南區(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指定國立高雄科技大學為訓練機構。各訓練機構開設各級別課程,得由環保署依政策需求統籌調配。東部(花蓮縣、台東縣)及離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由環保署協調其他地區訓練機構辦理。

環保署委託訓練機構辦理事項,包含訓練之開辦作業、學員招生、師資延聘、訓練課程、教學評量、證書核發、年度成果報告提送及訓練教材勘修等訓練事宜,同等級資格認可及核發同等級合格證書皆由國立高雄科大辦理。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專業應變人員各級別訓練課程內容,係參考美國聯邦法規及國家防火協會規範,訂定五級制訓練課程,包含通識級、操作級、技術級、指揮級、專家級,以便未來與國際接軌。除通識級以外,其他各級課程內容皆包含室內課程及實作課程,室內課程需通過學科測驗,實作課程亦有實作評分表進行實作測驗,確保學員具有一定膽識進行應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