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府稽查新化年貨大街商品標示

臺南市新化老街年貨大街熱鬧開張,南北貨及伴手禮攤位齊聚,南市法制處主任消保官馮祺雯昨天聯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市府經濟發展局、衛生局、警察局至新化年貨大街專案稽查,維護及保障消費者購買商品權益及安全。

市長黃偉哲表示,商品標示是商品的身份證,為保護民眾採買年貨商品安全,市府組成年節食、商品專案稽查小組查核坊間不合格商品,維護市場秩序及商品標示的執法決心不打折,呼籲業者切勿以身試法,不要販賣違反商品標示法違規商品,會持續不定期稽查,維護並保障消費者商品購買的安全與權益,也呼籲民眾應購買標示清楚的商品,以免因小失大。

經發局長陳凱凌指出,中央及市府聯合專案稽查針對年貨業者散裝食品,經檢查合格磅秤依規定黏貼「度量衡器檢查合格單」,即須有「查」字標章,標檢局未發現有不合格情形;經發局也加強商品標示查核,不合格商品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或進口商限期改正,複查未改正者除依法裁處二萬元至廿萬元罰鍰,並將公告該企業經營者名稱、地址、商品,以及要求販賣商「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