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局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勸導及舉發

南市警局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及任意改裝勸導及舉發,指導民眾具備防禦駕駛觀念,降低電動自行車肇事率。(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及任意改裝勸導及舉發,指導民眾具備防禦駕駛觀念,降低電動自行車肇事率。(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加強電動自行車違規及任意改裝勸導及舉發,指導民眾具備防禦駕駛觀念,降低電動自行車肇事率。(記者李嘉祥攝)

電動自行車免掛牌、不須駕駛執照即可騎乘,且價位相較機車便宜,成為外籍移工、未成年學生與高齡者等族群代步主要交通工具,然此用路族群大多對於交通法規與交通安全的認知相較不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積極針對較可能使用電動自行車代步的族群及處所如外籍移工、高齡者、學生及集中管理員工宿舍等,分齡分層加強宣導電動自行車不遵交通規則發生事故的嚴重性,並提供任意變更、改造原廠裝備及違規罰則,指導民眾具備防禦駕駛觀念。

南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電動自行車交通事故近年有持續增加趨勢,109年發生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3件3人,受傷事故更達930件1276人,警局特針對使用族群加強宣導,包括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電動車所有人1800至5400元並責令改正,不依規定保持煞車、鈴號、燈光及反光裝置等安全設備良好與完整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所有人180元,並責令限期安裝或改正。

南市警局長方仰寧強調,為維護交通安全並顧及人民荷包,警局將持續加強宣導電動自行車及慢車勿改裝、保持燈光、照後鏡等安全設備重要性,並要求同仁巡邏時發現電動自行車如有加裝設備或損壞,須據以舉發並勸導修護,以提升交通環境及用路人行的安全,共同營造「交通順暢平安」臺南優質用路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