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警局辦理通譯人員講習 確保外籍人士司法權益

南市警局舉辦109年通譯人員培訓講習,通過測驗頒發證書,提升與外籍人士溝通專業性,確保外籍人士在台司法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舉辦109年通譯人員培訓講習,通過測驗頒發證書,提升與外籍人士溝通專業性,確保外籍人士在台司法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南市警局舉辦109年通譯人員培訓講習,通過測驗頒發證書,提升與外籍人士溝通專業性,確保外籍人士在台司法權益。(記者李嘉祥攝)

近年因政經自由及全球化趨勢,商務、就學、就業、觀光、婚姻等進出或居留臺南市的外籍人士逐年攀升,相應所衍生的訴訟紛爭也日益增加,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提升涉外案件處理通譯品質,保障外籍人士司法權益,不會因語言溝通障礙及文化差異而無法充分表達意見,特於香格里拉遠東國際飯店會議廳辦理「109年通譯人員培訓講習」,完成培訓並測驗合格後頒發合格證書。

此次課程規劃警察業務工作簡介、交通及婦幼法律常識、偵查程序概要、通譯倫理責任及通譯專業技能等5項課程,分別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外事科長黃玫琪、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長廖信智、婦幼警察隊宣導員奚翠蘭、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明達及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特約通譯吳惠瑜擔任講座,參訓人員踴躍提問及分享自身經驗,反應十分熱烈。

南市警局指出,此次講習有39名通譯人員參加,其中多為歸化我國籍的東南亞外籍人士,少數為通曉西班牙語、俄語、日語的本國人及日籍人士,培訓結束後通過測驗,由外事科長黃玫琪頒發合格證書。學員紛紛表示講習課程相當豐富,對警察業務及通譯工作有更進一步的認識。

南市警察局長詹永茂表示,通譯人員在警方偵辦涉外案件中扮演相當重要角色,除擔任警察與外籍人士的溝通橋梁,並應避免個人情緒及同理心影響翻譯內容,是一項相當具有專業性的工作,警局將積極完善通譯人員調用制度,確實保障外籍人士在台權益並增進社區及地方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