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 最高6萬元

記者張益銘/南投報導

南投縣衛生局長陳南松表示,縣府提供「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符合入住條件者,1年最高可補助6萬元。

衛生局指出,楊爺爺因中風全癱住院,治療後經照管中心照顧管理專員評估後,使用機構喘息服務,喘息服務使用完畢,家人評估仍無法返家照顧,進而選擇自費續住機構照顧;5個月後,楊爺爺身體復原狀況較佳,由家人接回返家,獲知能申請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並順利申請到補助金,不無小補。

衛生局表示,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112年3月1日止。補助條件應符合以下3項:

一、入住之機構類型:一般/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榮民之家(除安養床、公費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法安置者)、長照住宿式服務機構。

二、入住天數:自1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實際入住天數累計達90天以上。如保留床位期間及機構喘息服務(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期間則不列計。

三、使用機構者納稅狀況: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之同一申報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如無申報資料/所得稅率0%者得補助6萬元、所得稅率5%者得補助5萬4000元、所得稅率12%者得補助4萬5600元。

民眾若有其他長照相關服務需求或問題,可撥打長照專線1966,即可轉接至各縣市照管中心,將有專人服務,或電洽南投縣政府長照管理中心049-2209595,或利用南投縣衛生局網路線上申請(網址https://www.ntshb.gov.tw/serviceapply/index?Parser=99,5,77,42)。

南投縣政府提供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最高補助6萬元。(南投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