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港女模性侵命案 無期徒刑定讞

南港女模命案凶手程宇(中),最高法院15日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南港女模命案凶手程宇(中),最高法院15日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喧騰一時的南港女模遭性侵命案,凶手程宇不但殺人還棄屍,一、二審都認為其犯行不是國際公約規範的「最嚴重罪行」,判處無期徒刑,案經上訴,遭最高法院駁回,程宇獲判無期徒刑確定。

26歲程宇2016年12月以支付拍攝費用為由,將1名女子帶到南港廢棄的商場,搶奪對方的手機後,強行壓制她靠往牆壁,並以手掐住她的脖子,再撫摸她私處、性侵得逞。

隔年程宇又用同樣手法,以拍宣傳照為由誘騙陳姓女模,到南港廢棄商場後性侵勒死,再用外套蓋住屍體掩人耳目,事後與梁姓女友同遊台中,持陳女信用卡消費,爽住五星級飯店,遭逮捕後竟然還嫁禍給梁女,企圖減輕罪行。

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程宇,並具體求處死刑,但士林地院認為,程宇原本計畫性侵,並未想要殺人,是因死者驚聲尖叫,擔心事跡敗露,趁死者穿回衣褲時,臨時起意將她勒斃,未達罪無可逭地步,判處無期徒刑。高院認為,程宇罪責未達聯合國公政公約所指的「最嚴重罪行」,仍判處無期徒刑。

檢察官、程宇不服都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就量刑情狀已有囑託鑑定及調查,並針對量刑事由逐一說明甚詳,至於程宇上訴指摘調查未完備、檢察官認為量刑過輕,都不是上訴三審的理由,依法駁回上訴,程宇被判無期徒刑,逃死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