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憲法法院判決 政府必須明訂具體減碳數字目標

南韓憲法法院8月29日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南韓政府必須訂出具體的減碳目標。美聯社
南韓憲法法院8月29日做出歷史性判決,裁定南韓政府必須訂出具體的減碳目標。美聯社

南韓憲法法院週四(29日)做出歷史性的判決,裁定南韓政府必須具體設定氣候法案中2031年的減碳目標,否則違憲。這是亞洲國家首次有最高層級法院作出這樣的氣候判決。

這項官司是在2020年陸續發起的4起違憲訴訟綜合而成,有255名原告。這些原告中許多都是年輕的韓國人,他們在官司提出時許多都還未成年,甚至只是幼童。

根據憲法法院的判決,南韓《碳中和基本法》並未提出2031到2049年的具體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僅概略稱要在2050年達成碳中和的目標,這樣粗略的立法無法保障公民基本權益,對原告的生活環境權益構成侵犯,因此違憲。

現在,南韓政府與國會將必須修法,訂立具體的減碳時程和目標,必須要在2026年2月28日之前完成修法。

代表原告提出違憲審查官司的律師尹世均(Sejong Youn,音譯)說:「今天的判決證明氣候變遷史牽涉到我們基本人權的問題,每一個人都有權要求在氣候變遷中保障自己的安全。現在球在政府和國會那邊。」

以「青少年氣候行動」為首的原告團體指出,目前南韓法律所規定的,在2030年把排碳量降至2018年的65%,並不足以緩和氣候變遷問題。而且在2030年之後到2050年的「碳中和」目標之間,具體減碳目標是一片空白。

他們指出,如此粗疏的法律,將留給這些年輕人一個極端氣候充斥的危險環境,侵犯了他們的人權。

憲法法院並未判決南韓政府必須為2030年設定更嚴格的減碳目標,但支持原告所稱,必須設定2031到2049年之間的具體減碳目標。這項判決獲得憲法法院9名大法官一致同意。

大法官之一的李垠厓(Lee Eun-ae)說,缺乏2031到2049年的減碳目標,將無法保障民眾的基本人權,侵害環境權利,並且把「過度的負擔」丟給未來世代去承受,因此違憲。

南韓環境部聲明表示,他們尊重憲法法院的判決,將會提出計畫,忠實執行後續措施。

環境團體為這項判決感到鼓舞,希望這能啟發亞洲與世界上更多國家,做出類似的裁決,迫使政府必須執行具體行動進行減碳。原告中年紀最小的一員,現年僅12歲的韓潔安(Han Je-ah,音譯)說:「氣候危機不是未來的問題,而是每一個人現在就在體會的現實狀況。我希望這個判決能夠帶來更大的改變,讓像是我這樣的小孩子不必再打憲法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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