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應時間不到2秒 男子撞死左轉騎士判無罪

屏東林姓男子,一年多前,騎機車行經鹽埔鄉,突然左轉橫越馬路,遭對向開車的丁姓男子撞死,兩份車禍鑑定報告都認為,丁男應負起「未注意車前狀況」部份肇責,他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屏東地院檢視行車紀錄器,認為丁男反應時間,不到兩秒,根本來不及反應,罕見的推翻車禍鑑定結果,判丁男無罪。但全案仍可上訴。

畫面中的林姓阿伯,騎機車行經鹽埔鄉民意路,忽然騎車左轉橫越馬路,就被對向直行車撞上。

反應時間不到2秒 男子撞死左轉騎士判無罪
反應時間不到2秒 男子撞死左轉騎士判無罪

撞上阿伯的車輛,引擎蓋扭曲變形,可見撞擊力道有多大,阿伯因車禍死亡,不料最後法官卻判轎車駕駛丁男無罪。

民眾說,「我也蠻意外,因為正常車子會被判一些罪,部分過失。」、「我覺得蠻不合理的,因為他畢竟要轉彎,汽車駕駛還是要注意一下。」

當時林姓阿伯,忽然左轉往車道行駛,直行的丁男來不及反應撞上,導致林男死亡,兩份車禍鑑定報告,都認為丁男應該負起「未注意車前狀況」部份肇責,因此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但屏東地院檢視行車紀錄器,認為丁男反應時間不到兩秒,所以法官罕見推翻車禍鑑定結果,判丁男無罪。

律師王銘鈺說,「駕駛人看到被害人的反應時間,是不足兩秒,國際標準反應時間是1.6秒,在這個當下,被告時在是沒辦法看到去煞車,去做到避免危險發生這個情況下,就沒辦法歸咎被告,應該負所謂的應該注意車前狀況責任。」

律師田勝侑說,「實務上車禍案件要達到一方均無過失,其實非常罕見的特別是本案裡面,法官僅依駕駛人信賴保護原則即判決無罪,而忽略了車鑑意見裡面的數據證據的話,可能在刑責裡面會略顯速斷,因此本案在上訴中應還有空間值得討論。」

反應時間不到2秒 男子撞死左轉騎士判無罪
反應時間不到2秒 男子撞死左轉騎士判無罪

律師跟法官看法不一,但這種情形,駕駛被判無罪,車禍零肇責,也是相當罕見,但全案還可上訴,是否會改判有罪,恐怕還是未知數。

(民視新聞/陳姵妡、鄭兆佐 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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