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婚宴拒退訂金 這家飯店被點名

議員阮昭雄指出,維多麗亞酒店與消費者簽訂不平等合約,解約後拒退訂金,還要求民眾簽切結書,實在吃人夠夠。(陳燕珩攝)

中國時報【陳燕珩╱台北報導】 結婚宴客爆消費爭議,市議員阮昭雄接獲民眾陳先生陳情,今年初他與維多麗亞酒店簽訂婚宴合約,後來因故在宴客前95天前解約,依衛福部契約範本,業者須退還訂金,但飯店拒退,還逼陳先生簽切結書。阮昭雄發現,該飯店前科累累,類似爭議層出不窮,根本是「吃人夠夠」。 陳先生表示,今年3月與業者簽定婚宴合約,原訂9月9日設宴,當日支付訂金7萬元,合約訂定宴客90天內解約,訂金不得退還,之後他取消婚事,6月6日向業者取消合約,算起來是宴客前95天,根據衛福部頒布的「訂席外燴服務定型化契約範本」,90天前解除婚宴合約,應全數退回訂金。 不過,雙方契約未寫到90天前解約訂金返還內容,因此業者拒退訂金,還要求他簽切結書,將訂金「延期使用」。陳先生無奈說,他跟女方已結不成婚,怎麼可能1年內再辦婚宴,但當下又擔心再拖下去要另付違約金,因此心生畏懼簽下切結。 阮昭雄強調,業者簽訂的契約對消費者不公平,據衛福部版本,90天前取消可退全額訂金,90天內取消可退部分訂金,但據維多麗亞酒店規定,不僅90天前取消拿不回訂金,90天內取消甚至要付違約金,業者用不對等資訊來坑消費者,實在吃人夠夠。 他還說,去年北市婚宴消費糾紛有9件,其中4件發生在維多麗亞酒店,今年14件也有5件事該業者,根本就是累犯,不顧消費者權益。 北市主任消保官何修蘭說,歷年婚宴消費爭議中,維多麗亞酒店案件數最多,該酒店定約內容跟衛福部範本有很大差異,但範本不具法規強制力,無法限業者改善或罰緩。 維多麗亞酒店宴會部陳協理說,一般婚宴在半年前訂席,95天前取消很難再銷售出去,至於延期的訂金能否轉做飯店內其他消費,要與公司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