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遮臉犯案 反成FBI追緝暴亂線索

聖安東尼奧西北郊區伯恩市(Boerne),24歲男子艾文杭特(Ivan Hunter) 日前對暴亂提控接受認罪協議,預期會被判處至少3年半的監禁。

喬治佛洛伊德(George Floyd)在2020年5月25日被警察虐殺後,明尼蘇達州民群情激憤,有些社區發生搶掠(looting) 、縱火事件,杭特與兩位朋友唯恐天下不亂,他們前往明尼蘇達州把暴亂升高。雖然杭特與他的同夥號稱是要為佛洛伊德討回公道,但他們其實是反政府的極右派份子,他們所屬的「種族戰爭男孩」(Boogaloo Bois)提倡白人至上主義,要用暴力把少數族裔消滅,他們只是藉機擾亂社會,企圖顛覆政府。

執法單位指出,佛洛伊德死後三天(28日),杭特與同夥在明尼亞波利斯市(Minneapolis)第三警分局前參加暴動,當時警局已經把人員撤清,暴民進入建築物搶掠之後,放火焚燒警局,杭特用他所攜帶的AK-47型衝鋒槍對警局掃射,一共射出13發子彈。在掃射之後,有一段錄像拍到杭特與在場人士擊掌慶祝,他所戴的骷髏頭圖案口罩,調查人員後來在他臉書的一張照片中對上,成為犯罪證據之一。

杭特於9月30日對暴動(riot)控罪認罪,這項罪名最高可判5年,但因認罪減刑,他可能在刑期宣判時得到一些優待,預期聯邦法官麥可戴維斯(Michael Davis)會讓他坐牢37-46個月。杭特的兩名同夥在暴動中攜槍現身的視頻,被聯邦調查局FBI盯上,FBI利用線民(informant)與兩人接觸,聲稱代表中東恐怖組織哈瑪斯(Hamas)購買武器裝備,兩人同意後遭FBI逮捕,並被控「為國外恐怖組織提供實質協助」罪名,兩人均已認罪,最高可被判處2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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