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女店員被狂砸「頭破牙斷」!現行犯竟遭縱放 5警被開鍘
台中市東區日前發生一起醉漢傷人案件,一名陳姓醉漢攻擊超商張姓女店員,導致對方頭皮撕裂傷、牙斷、破相,身體也有多處擦挫傷。然而,警方到場後卻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單,直接放任陳男離開,一連串疏失讓台中市議員忍不住砲轟,根本警紀渙散、螺絲鬆了!
台中市議員蔡耀頡指出,12月2日晚間10時許,台中市東區一名58歲陳姓男子酒後在超商內與24歲張姓女店員發生衝突,陳男當場發狂,不僅追打她賞她巴掌,甚至持店內酒瓶、購物籃狂砸,導致張女頭皮撕裂傷、牙齒斷裂,臉部及四肢多處挫傷。
由於警方獲報後,陳男已癱坐在超商外地板上,看似並無攻擊行為,於是警方以非現行犯為由,當場放任陳男離開。接續處理該案的傅姓警員,事後便帶著張姓女店員前往醫院驗傷後至警局做筆錄,並完成受理報案程序,但卻未依「受理報案E化管理平臺一般刑案作業規定」第9點規定,立即開立「報案三聯單」。
台中市警局表示,警方到場時,陳姓男子在現場未離去,持續與超商店長爭執,依刑事訴訟法規定,「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然而處理員警對現行犯的認定有誤,未即時依規定逮捕陳男,已違反標準作業程序規定,目前已對帶班的陳姓巡佐記申誡2次、同班的文姓員警記申誡1次,而未依規定開立「報案三聯單」的傅姓警員則記申誡2次,此外警局也認為,第三分局長、東區分駐所所長督導不周,且未善盡報告紀律,依考監責任,各記申誡1次。
對此事件,蔡耀頡議員表示,台中第三分局警員到場後竟放縱動手打人的男子,沒當現行犯處理,且事發多日被害人依舊未拿到報案三聯單,「市民遭攻擊尋求警察幫助,警方卻沒有保護被害者,更放縱加害者離開,讓市民對警察執法非常不信任!」他也怒轟,一連串的疏失到底是警紀渙散、螺絲鬆了,還是基層員警被壓榨的苦不堪言,導致無法照正常作業程序辦理相關的勤務,並要求台中市警局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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