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訂兩大公約 防哄抬垃圾清運費

【記者陳仁煦台中報導】基於人口持續增加、外縣市民眾常至台中市消費,台中市目前垃圾產量大於焚化量,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防止廢棄物清除業者藉機不合理調漲垃圾清除費用,或惡意中止收運契約,今(23)日特邀集台中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公會理事長陳榮信、市府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李春霖及后里焚化廠的民營清除業者共同簽署「代清運費用不會不合理漲價」及「不惡意棄單不停止收運」公約,維護市民權益。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后里焚化廠委託操作服務案於去年8月15日重新招標,繼續委託專業公司代操作但已取消乙方自收量,因台中市人口增加與鄰近縣市居民到台中市消費及工作,造成垃圾產量逐年攀升,統計去年台中市垃圾焚化量不足應付垃圾產生量達170噸/日,在焚化爐尚未汰舊換新完成前,會保障已申請進廠核定廢棄物產源權益,也不會減少垃圾進廠量,另為維持穩定運轉與空氣品質,環保局於去年更新后里焚化廠選擇性非觸媒還原(SNCR)空氣污染防制設備,已有明顯降低空氣污染物氮氧化物(NOx)排放量。

陳局長呼籲,清除業者不應以垃圾進廠許可量不足等相關名義任意棄單或增加清除處理費用,應配合市府規劃,協助轄內廢棄物清運處理,相關行政配合度也將列入未來核定「進廠核可量」的參考依據。

環保局指出,「清除機構的清除費用」是依其服務內容及市場機制反映的營運成本而定,若清除機構的清運費用涉及聯合調漲等情事,或聯合壟斷市場違反《公平交易法》,民眾可直接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