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托嬰中心涉虐 社會局裁罰6萬元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5日電)台中市南屯區一家托嬰中心托育員涉嫌虐嬰,家長發現5個月大的女嬰腋下、胸部有明顯瘀傷,台中市社會局今天表示,經查托育員確有不當行為,依法裁罰新台幣6萬元並公布姓名。

這家托嬰中心附屬於幼兒園之下,2月9日家長在幫女嬰洗澡時,發現女嬰腋下、胸部有多處明顯瘀傷,到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發現黃姓女托育員涉施虐,於是向警方報案,警方並通報台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處理。

台中市社會局指出,社工前往托嬰中心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托育員對案主有不當行為,造成案主腋下及胸部瘀傷。黃姓托育員過去沒有兒虐通報紀錄,到職一年多,現已離職。

社會局表示,經社工訪視調查,確認托育員違反兒少權法規定,裁罰6萬元並公布姓名。

社會局進一步說明,這間托嬰中心立案6年多,核定收托人數45人,目前收托39人。此次因管理不善,社會局依兒少權法規定要求限期改善,如未改善,將處分3萬元以上30萬以下罰鍰,並按次處罰。而托嬰中心已決定7日起歇業。(編輯:張芷瑄)110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