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狠心父母將剛出生男嬰棄屍水井 檢方依殺人罪起訴

台中市一名謝姓男子於今年1月向警方自首表示,去年5月,他將柯姓女友生下的男嬰,丟棄在租屋處後方水井中,警方據報在井內撈出腐爛的男嬰遺體,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謝男及柯女。

台中市一名謝姓男子於今年1月向警方自首表示,去年5月,他將柯姓女友生下的男嬰,丟棄在租屋處後方水井中,警方據報在井內撈出腐爛的男嬰遺體,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謝男及柯女。(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中市一名謝姓男子於今年1月向警方自首表示,去年5月,他將柯姓女友生下的男嬰,丟棄在租屋處後方水井中,警方據報在井內撈出腐爛的男嬰遺體,檢方依殺人等罪,起訴謝男及柯女。(翻攝照片/中央社)

台中市警察局東勢分局今天表示,警方1月12日凌晨2時多,接獲30歲謝姓男子至派出所自首表示,柯姓女友去年5月26日晚間10時在東勢區住處產下一名男嬰,男嬰剛出生便死亡,他將男嬰棄置於位於石岡區的租屋處後方水井。

警方獲報後,與謝男前往所稱的棄屍現場確認並採證,水井撈出一具已腐爛的嬰兒遺體,警方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

謝男與柯女到案,卻對案件交代不清,且雙方供詞有出入,警方將兩人依殺人及遺棄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案經檢方複訊後,認定兩人罪嫌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全案經檢方偵辦後,今年5月間依據證人證詞及相關證據,將謝男等兩人依法起訴,並將由台中地院國民法官審理。